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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202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监理概论》速记口诀归纳六

2024-06-12 15:11

随着202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的临近,备考工作已进入了关键阶段。其中,《监理概论》作为考试的重要科目之一,内容覆盖面广、知识点较多,需要考生系统全面的复习。为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监理概论》的核心知识点,优路教育将解析十个复习要点,助力考生高效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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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约中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后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提前14天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

(2)委托人应在收到后预付款支付申请后828天内,将预付款支付给监理人。

(3)委托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或费用结算后的828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

(4)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监理条件的,委托人应前提前77天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监理服务期限自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起计算。

(5)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发出指示,委托人的指示应盖有委托人单位章,并由委托人代表签字确认。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委托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424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委托人的正式指示。

(6)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将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委托人提供的文件交给监理人。

(7)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委托人批准。

(8)委托人应当及时接收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委托人已接收监理文件。

(9)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10)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工程投资、缩短施工期限或者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的,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给予奖励。


考点2:委托人违约情形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委托人违约:

(1)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报酬;

(2)委托人原因造成监理停止;

(3)委托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4)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考点3:监理人违约情形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监理人违约:

1)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

2)监理人转让监理工作;

3)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监理并造成工程损失;

4)监理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5)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考点4:平行发承包模式优缺点

采用平行承包模式,由于各承包单位在其承包范围内同时进行相关工作:

(一)优点:有利于缩短工期、控制质量,也有利于建设单位在更广范围内选择施工单位。

(二)缺点:(1)合同数量多,会造成合同管理困难;

(2)工程造价控制难度大,表现为:一是工程总价不易确定,影响工程造价控制的实施;

二是工程招标任务量大,需控制多项合同价格,增加了工程造价控制难度;

(3)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修改较多,导致工程造价增加。


考点5:施工总承包模式优缺点

(1)优点:

①有利于建设工程的组织管理;

②施工总承包模式比平行承包模式的合同数量少,有利于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减少协调工作量,可发挥工程监理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多层次协调的积极性;

③总包合同价可较早确定,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④既有施工分包单位的自控,又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督,还有工程监理单位的检查认可,有利于工程质量控制;

⑤施工总承包单位具有控制的积极性,施工分包单位之间也有相互制约的作用,有利于总体进度的协调控制。

(2)缺点:建设周期较长,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报价可能偏高。

口诀:有利于组织、合同、造价、质量、进度,不利于工期和报价。


考点6:工程总承包模式优缺点

(1)优点:

①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

②便于较早确定工程造价;

③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

④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单一;

⑤可减轻建设单位合同管理负担。

(2)缺点:但由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选择范围小,同时因工程总承包的责任重、风险大,为应对工程实施风险,总承包单位通常会提高报价,最终导致工程总承包合同价会较高。


考点7: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

(1)工作的时序性。

(2)职责分工的严密性。

(3)工作目标的确定性。


考点8:向建设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内容

(1)工程概况;

(2)项目监理机构;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4)监理工作成效;

(5)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6)监理任务或监理目标完成情况评价;

(7)由建设单位提供的供项目监理机构使用的办公用房、车辆、试验设施等的清单;

(8)表明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终结的说明;

(9)其他说明和建议等。


考点9:向工程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内容

(1)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可以是采用某种监理技术、方法,或采用某种经济措施、组织措施,或如何处理好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关系,以及其他工程监理合同执行方面的成效和经验;

(2)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及改进建议。


考点10: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原则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实施建设工程监理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原则;

(2)权责一致原则;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原则;

(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原则;

(5)综合效益原则;

(6)预防为主原则;

(7)实事求是原则。


掌握《监理概论》的复习要点是通过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关键,希望各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能够系统全面地复习每一个知识点,结合实际进行理解和应用,不仅掌握理论知识,还能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祝愿各位考生在2025年的监理工程师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顺利获得职业资格,迈向事业的新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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