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前放料知识点汇总二
202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将于5月18-19日进行,4月17日的《合同管理》考前放料直播已圆满结束,没有参加的小伙伴也不用担心,我们针对此次直播,为大家整理了部分知识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有需要的同学接着往下看吧。
考点1:合同评审包括内容
(1)合法性、合规性评审
(2)合理性、可行性评审
(3)合同严密性、完整性评审
(4)与产品或过程有关要求的评审
(5)合同风险评估
考点2: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客体 | 内涵 |
物 |
如: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建筑物等 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也是物,如借款合同 |
行为 | 行为多表现为完成一定的工作,如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等行为也可以表现为提供一定的劳务,如绑扎钢筋、土方开挖、抹灰等 |
智力成果 |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在特点情况下是公知技术。如专利权、工程设计成果。 |
考点3: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1.行为
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现形式。
行为还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合法行为如:在建设活动中,当事人订立合法有效的合同,会产生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建设活动进行的管理活动,会产生建设行政管理关系。违法行为如: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违约,会导致建设工程合同关系的变更或者消灭。
此外,行政行为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等,也是一种法律事实,也能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
2.事件
事件是指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这些客观事件的出现与否,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控制的。
事件可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两种。自然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现象所引起的客观事实,如地震、台风等。社会事件是指由于社会上发生了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难以预料的重大事件所形成的客观事实,如战争,罢工,禁运等。
考点4: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不属于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既包括合法行为也包括不当代理行为)
以上是2024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前放料的部分知识点整理,目前各位同学正处在冲刺备考阶段,可以根据此篇内容,来检测一下自己的学习成果,及时查漏补缺,对不太清楚、不太理解的知识点进行巩固学习,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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