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三国法”之国际法小技巧——法考记忆口诀(二)
距离2024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越来越近了,为了助力各位考生备考顺利,小编在这里整理了三国法的记忆小口诀,方便各位考生高效备考,助力每一位学子!
“三国法”记忆口决之《国际法》——二
1、应当拒绝引渡(3+5)
(1)已 判决 或已 终止 刑诉程序的:在收到引渡请求时,我国的司法机关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已经
作出生效判决,或者已经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
(2)可能遭遇 不公正 司法待遇的或者 非人道 处罚的
(3)军事 犯: 根据我国或者请求国法律 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
(4)已过追诉 时效 或已被 赦免 的:根据我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在收到引渡请求时,由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已被赦免等原因,不应当追究被请求引渡人的刑事责任的
(5)缺席 判决的:请求国根据缺席判决提出引渡请求的。但请求国承诺在引渡后对被请求引渡人给予在其出庭的情况下进行重新审判机会的除外
【口诀】应当拒绝引渡的情形:本国双重政治犯,时效赦免军事犯,终止不公缺席判
2.无权庇护
从事侵略战争、种族灭绝和种族隔离、劫机、侵害外交代表等罪行以及其他被条约或习惯国际法认为是国际罪行的人,任何国家无权庇护国际罪行的人,任何国家无权庇护
【口诀】种劫外战(不视为政治犯)
3.外交人员的派遣,需要征得接受国同意:
使(领)馆馆长、武官、委派接受国国籍或第三国国籍的人(外人)、特别使团
【口诀】馆长和武官特别见外
4.条约和重要协定,大常定,主席签
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批准,批准书由国家主席签署
(1)友好合作条约、和平条约等政治性条约
(2)有关领土和划定边界的条约、协定
(3)有关司法协助、引渡的条约、协定
(4)同中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条约、协定
(5)缔约各方议定须经批准的条约、协定
(6)其他须经批准的条约、协定。不属于以上批准范围的协定和文件,应履行核准程序。
【口诀】助渡领边要和好,规定不同要批准
5.反报与报复
反报:先行为不礼貌、不友好但不违法;
报复:先行为违法。
【口诀】违复不反
以上就是2024年法律资格考试“三国法”之《国际法》的部分记忆口诀汇总,这些口诀不仅能够帮助大家快速回顾和巩固知识点,还能在紧张的考试环境中为大家提供一份心理安慰和信心支持。想要了解更多备考知识,请关注优路教育—法考频道,我们将定期更新考试动态及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