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工程师考点概览:土建工程合同价款预付款解析
在土建工程领域,合同价款的预付款是指业主在合同签订后,根据约定向承包商预先支付的一部分工程款。这种支付方式用于帮助承包商在工程开始阶段购买材料、设备和动员施工队伍等。
(一)预付款的额度
百分比法: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承包人对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
公式计算法:根据主要材料(含构件等)占年度承包工程总价的比重,材料储备定额天数和年度施工天数等因素。
(二)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如有)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
发包人应对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天内进行核实后向承包人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预付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预付款应从每一个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承包人的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根据预付款扣回的数额相应递减,但在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前一直保持有效。发包人应在预付款扣完后的 14 天内将预付款保函退还给承包人。
(三)预付款的扣回
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预付款属于预支性质,随着工程的逐步实施后,原已支付的预付款应以充抵工程价款的方式陆续扣回,抵扣方式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扣款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1)按合同约定扣款(常用方式)
(2)起扣点计算法: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此后每次结算工程款时,按材料所占比例扣抵工程价款,至工程竣工前全部扣清。
尚未施工的主要材料及构件价值=(合同价P-累计已完成工程金额T)×主要材料及构件所占比重N=工程预付款M
则:工程预付款起扣点T=P-M/N
(四)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担保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领取预付款前,承包人正确、合理使用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额提供的担保。
预付款担保的主要形式为银行保函。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通常与发包人的预付款是等值的。预付款一般逐月从工程预付款中扣除,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也相应逐月减少承包人的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根据预付款扣回的数额相应扣减,但在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前一直保持一致。
预付款为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但也带来了资金管理和运营风险。因此,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操作,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及时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