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造考生注意:建设工程项目规费已调整!
尊敬的上海二级造价工程师,请注意,上海市有关部门已经与2023年10月调整了建设工程项目规费。可能会影响2024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具体调整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共同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规费项目设置等相关事项的通知》(沪建标定联[2023]120号),建设工程项目的规费、施工费用计算表及人工信息价做相应调整。
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2023年10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通知规定。2023 年10月1前发布招标公告或签订合同的项目仍按原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执行。
上海市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取消规费项目单列。将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列入人工单价,管理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列入企业管理费。
请上海地区的二级造价工程师密切关注官方公告,以便及时准确地应对规费调整带来的影响。
附:调整后的施工费用计算表
序号 | 项目 | 计算式 | 备注 | |
一 | 直接费 | 按预算定额子目规定计算 | ||
其中 | 人工费 | 按定额工日消耗量×约定单价 | ||
材料费 | 按定额材料消耗量×约定单价 | 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 ||
施工机具使用费 | 按定额台班消耗量×约定单价 | 同上 | ||
二 |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人工费×约定费率 | ||
三 |
措施费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直接费×约定费率 | 按照文件规定的相应费率 |
施工措施费 | 报价方式记取 |
由双方合同约定,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
||
四 |
人工、材料、施工机具差价 |
按合同约定 |
由双方合同约定,材料、设备、施工机具施工用费中不含增值税 |
|
五 | 小计 | (一)+(二)+(三)+(四) | ||
六 | 增值税 | (五)×增值税税率 | 按国家规定记取 | |
七 | 合计 | (五)+(六) |
人工信息价
上海市造价管理部分将及时调整人工信息价,每月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的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同步发布包含规费和不包含规费的人工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