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工资、薪金支出
在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师培训栏目,我们深知备考之路的艰辛与不易,也明白每一位考生对成功的渴望与追求。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2025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的核心考点,我们特别推出了系列考点解析。今天,我们将聚焦于“工资、薪金支出及三项经费”这一重要内容,通过详细解析,帮助大家理清思路,把握重点。
更多内容详看>>>2025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1月每日考点汇总
限额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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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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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的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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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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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的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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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可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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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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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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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标准缴纳的,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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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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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 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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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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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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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企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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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付,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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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工资、薪金支出及三项经费”这一考点的深入解析,相信大家对这一部分内容有了更加清晰和全面的理解。在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师培训栏目,我们始终致力于为考生提供专业、全面的备考指导,帮助大家在备考之路上少走弯路。未来,我们还将继续推出更多关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点解析和模拟试题,助力大家顺利通过考试。让我们携手并进,在优路教育的陪伴下,共同迎接2025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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