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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级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重要考点二

2024-04-28 10:00

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中《法律法规》科目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掌握非常重要,因为这直接关系到考生对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和规定的理解和应用。下面是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安全管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时行使的职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三个知识点的详细内容,请大家收藏。

 

考点四: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考点五: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时行使的职权

第六十五条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现场检查权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场处理权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紧急处置权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查封扣押权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考点六: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几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 处罚
第97条 (1)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1)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以下的罚款
(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0 万以上 20 万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2万以上 5 万以下的罚款。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3)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4)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5)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6)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7)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第101条 (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1)责令限期改正,处 10 万以下的罚款
(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0 万以上 20 万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万以上 5 万以下的罚款。
(2)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告知应急措施的;
(3)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4)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
(5)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规定报告的。

 

第一百一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自作出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违法主体及违法行为 处罚
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 一般事故 处30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较大事故 处100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重大事故 处200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处1000万元以上 200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第一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要深入理解这些知识点,不仅仅是为了考试本身,更是为了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能够正确应用。更多考情资讯请关注优路教育—安全工程师,还可以获取备考资料和课程资源,以便更加系统和深入地复习这些核心考点。祝大家备考顺利,并在2024年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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