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

一消《综合能力》易错系列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024-07-23 16:48

在备考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过程中,《综合能力》科目不仅要求考生掌握技术知识,还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深入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为其中的重要考点之一,因其条款繁多、规定细致,常常让考生感到困惑和易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一关键内容,我们特别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核心考点,并附上了一个实战练习题,助你在备考过程中更加得心应手。

 

【考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设定
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章各自的行政处罚设定权予以明确的规定。除此之外,任何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的原则
1.法定
2.公正、公开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4.权利保障
5.一事不再罚
(四)行政处罚的程序
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依据,当场作出处罚。
一般程序:受案、取证、告知、听证、决定。其中,听证只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五)其他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趁热打铁】

【模拟题-单选】某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超越资质许可范围开展消防安全评估业务,相关部门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一万五千元罚款,该机构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部门可以采取()的措施。
A.限制法定代表人的人身自由
B.吊销安全评估资质
C.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强制执行
【参考答案】C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考点的详细解析和实战练习题的演练,相信大家对这一易错点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掌握。在备考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过程中,熟悉这些关键法律知识,将大大提升你的答题准确率和信心。希望本文的内容能够为你的备考之路提供实质性的帮助,优路教育将一如既往地陪伴你,助你顺利通过考试,迈向职业发展的新高峰。祝你备考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