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学院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员选择导师
各培养单位、各学员:
按照我校同等学人员管理相关规定,通过全国同等学力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且学校开设的课程全部合格的学员(见附件1)现在进行导师选择,然后再进入培养环节,请各培养单位配合学员选择导师并盖章,现就导师选择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2)进行选择导师,学员自行选择导师后,必须与导师电话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包头医学院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导师选择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经导师和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后交回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盖章后,一份研究生院保存,另一份返回所在培养单位管理部门保存。
2、每个导师只能带一个学生,如出现多名学生选择同一个导师的情况,导师只能确定其中一名学生,其他学生再选择未有学生的导师。
3、各位学员请于2021年9月24日12:00前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学费,并将填写好的《包头医学院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导师选择表》交到包头医学院研究生院512办公室,过期不交者视为放弃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4、确定好导师并递交了《包头医学院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导师选择表》的学员请于2021年9月24日下午3:00来研究生院512办公室开会,确定后续培养相关事宜。
附件1: 2021年获得选择导师资格的同等学力人员名单
附件2:《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3:《包头医学院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导师选择表》
包头医学院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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