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同等学力专业学位硕士报名的通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2020」6号文件精神,2020年全国同力统考时间定于2021年5月23日,故我院启动2021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同等学力专业学位硕士的报名。
现将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专业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二、申请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沪交医研[2019]9号)规定,我院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已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培训基地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或正在各附属医院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需至规培医院管理部门开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在培证明》);
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参加并通过当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三、报名方式
1. 信息注册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可于即日起至3月15日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注册,并完成“提交学位申请”操作。
2. 资格审查
申请人完成信息注册之后,还需经过现场确认,含采集照片/指纹及资格审查,申请人本人携带以下材料按要求完成现场确认: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已完成规培人员提供);
5)《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在培证明》原件(正在规培人员提供)
注:以上复印件各提供1份,复印件须加盖所在规培单位相关管理部门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3月16日、17日 (周二、周三)9:00-11:30/13:30-16:00;
现场确认地点: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13会议室,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
四、其他
1. 申请人必须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提交书面材料相关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如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经以上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3月18日至3月26日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3月31日之前,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报考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5月10日至23日,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2021年5月23日(星期日)参加考试,考试有一门未通过或两门都未通过者,本次专业学位报名无效。
3. 只有同年度两门考试都通过的考生(获得考试合格编码)才能被我院录取为拟以同等学力申请专业学位硕士人员。当年度仅通过其中一门考试或二门考试均未通过者。我院将予以在全国同力平台中清退,请于第二年重新现场审核。
4. 具体考试相关通知信息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同等学力专栏。
5. 因照片/指纹等信息采集工作受教育部网络授权限制每校每次仅可一人在线采集,且每人需时在十分钟以上,故请各位拟报名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前来报名!
6.2021级同等学力专业学位硕士预计将于2021年9月正式入学。录取信息及报到时间将于考试成绩公布后公告于医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同等学力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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