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联系确定导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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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联系和确定导师的通知
现将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下阶段联系导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可联系导师申请人条件:
1、通过学校安排的课程学习和考试。
2、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
3、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还需要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二、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1、时间:拟于2018年10月15日-10月18日安排联系和确定导师工作(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其他时间不办理。
2、申请程序:
1)填写导师联系表一式四份,导师联系表可到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栏下载或者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联系导师申请表.doc ,导师联系表除签署意见和签名外必须打印,于10月15日-10月18日送至研究生院,并附以下材料复印件,以供资格审查:
A、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
B、拟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C、2015、2016级拟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课考试成绩复印件。
D、2015、2016级拟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2)缴纳学费
导师联系表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开缴费通知书,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学费(2012-2013级课程班学员5800元/人,2014-2016级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8000元/人,财务不接受现金,刷卡交费);学费缴纳后,学费发票复印一份留研究生院。
三、其它事项:
1)自行联系导师,在选择导师必须遵循如下原则:选择学术型的,只能选择学术型导师;选择专业学位型的,只能选专业学位型导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可联系导师的名单(2018年版).xls 。
2)凡没有在研究生院办理正式联系导师手续的不予受理学位申请;办理联系导师手续后,在所联系导师指导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等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半年,否则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3)联系导师后一般情况下,2019年12月之前必须完成开题报告、论文送审、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等相关工作。
四、联系地址:
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科(上街校区行政楼C-323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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