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2021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继续招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2、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专业目录见附件1):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2018年7月31日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报考专业应与学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3、申请临床医学、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不受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的限制,但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
二、申请程序
1、网上申请(8月12日-8月30日),往年已经申请过的不用再次填报。
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完成网上申请。申请人须在“信息平台”中注册登录账号并完成以下事项:上传电子照片(务必按照系统要求提交)、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操作指南见附件7)
说明:1、学科选择能精确到二级学科的不允许按一级学科申请(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按照二级学科申请);2、学科专业及领域自报名起不允许修改。
2、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初步定于9月初报到入学,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具体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
1)审核流程
(1)审查报名资格
(2)采集指纹、图像
(3)签署“诚信承诺书”(现场打印)
(4) 审核申请人材料
2)需提交材料(核验原件,留存1份复印件备案)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一页);
(2)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华北理工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3)
(4) 导师推荐书1份(附件4,通过国家统考,进入论文阶段时提交)
(5) 专家推荐书1份(附件6,通过国家统考,进入论文阶段时提交)
(6) 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含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类别等信息,印在一张A4纸上),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交承诺书(附件5);
(7)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须提交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证明及承诺书(附件5);
(1)~(5)申请所有学科学术学位提交,(1)~(7)申请医学专业学位提交
三、教学培养安排与要求
1、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7年。申请人自资格审查现场确认之日起,须在1.5年内通过我校的课程学习及考试,5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7年内必须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2、根据学科领域不同,通过国家统考全部科目后,当年9月进入论文阶段。后期根据导师、学科及归属学院进一步安排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并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工作。
3、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需要取得至少1项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科研成果:可以是本专业国家正式期刊上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期刊,有正式刊号,并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者维普资讯可查,同等学力人员为第一位作者,单位署名华北理工大学)、专著或其他研究成果(主要完成者)。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与全日制相同。要求详见每年3月份左右下发的当年答辩通知,符合条件者可提交硕士学位答辩申请。
四、收费标准及申请年限管理办法
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4号)文件精神,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费用为45000元。学费分两次缴纳,首次15000元于申请人入学(通过资格审核且同力信息平台采集信息)时交纳,其余30000元在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进入论文阶段时缴纳。
入学后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或自资格审核之日起5年内未通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可以办理终止学习手续,所交学费不予退还。自资格审核之日起7年内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硕士学位,本次申请无效,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五、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报名、考试、成绩公布时间每年由国家统一公布(详见网上注册报名网站)。
1、报名时间:每年3月份国家统一安排,申请人按国家要求自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2、考试时间:每年5月份,申请人按国家要求自行参加考试。
3、考试成绩公布:国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
4、相关考试大纲以国家系统同力信息平台上最新公布为准。
六、其他
1、凡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2、我校只接收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人员。
3、按照国家规定,报名医学专业学位人员获得硕士学位前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不能获得硕士专业学位。
4、具体缴费时间、方式及开课等事宜请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学院网址:
研究生培养办联系电话:0315-8816012
研究生学院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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