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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发布后将进行人工核查

2024-07-01 09:26
来源:湖南人事考试网

2024年湖南省二级建造师考试已经顺利结束,接下来将进入一个关键环节—人工核查。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湖南省人事考试机构将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进行严格的报考条件核查。特别是那些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撤回承诺、免试部分科目以及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考生,将作为本次核查的重点对象。以下是具体的核查内容和要求。

 

2024年湖南省二级建造师考试结束后,将进行人工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及时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名单公布后15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合格,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5类考生的报考条件需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考生须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人社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考后现场人工核查有关要求说明见附件。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另外,也将进行监管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三)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上传的资料长期保存,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及其他相关权益。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总之,2024年湖南省二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工核查是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权威性的重要环节。考生需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人社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确保顺利通过核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要求参加核查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我们呼吁广大考生诚实守信,积极配合核查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考试环境。预祝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能够顺利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为湖南省乃至全国的建筑行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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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说明

一、为方便报考人员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强化用人单位初审权和主体责任,由用人单位初审时查验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业经历等真伪,各级资格审核部门重点核查用人单位的初审查验结果,原则上不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二、现场人工核查只须提供用人单位初审查验结果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从业经历及查验结果、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用人单位查验合格后,查验人在所有复印件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交资格审核部门备案留存。

 

三、用人单位查验学历时,应重点把握以下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在本类别(专业)首次考试前获得国家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即2024年度新报考人员需在2024年度国家规定的考试日2024年6月1日(不含)前取得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二)持教育部门学历的,用人单位需查验:

1. 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在学信网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

2. 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认证结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

再次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

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石竹塘路与靳江路交叉口北80米),联系电话:0731-82116082。

(三)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用人单位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四)持党校学历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所在单位查验以下材料:

(1)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的查验结果页面;

(2)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结果页面;

(3)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考点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六)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用人单位需查验非全日制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七)工作年限要求。工作年限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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