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娄底考区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人工核查通知
各位考生,2024年度娄底考区的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工作即将展开。为确保核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性,请各位考生根据相关规程和要求,认真对照报名条件,准备好所需的核查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人工核查。以下是本次核查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仔细阅读。
关于娄底考区202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上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4〕20号)及有关考务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娄底考区202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上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工核查对象
(一)202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1.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5.撤回承诺申请的;
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
(二)2024年度上半年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包括以下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监理工程师、二级建造师、社会工作者考试。
特别说明:上述考试曾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二、人工核查具体安排
(一)人工核查时间
娄底考区人工核查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人工核查地点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3办公室。
三、人工核查程序
(一)考生自查。考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自查,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二)所在单位初审。由考生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考生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对考生《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信息逐一进行审查。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考生。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同时为考生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市州人社局审核。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市州人社局对所在单位初审结果进行核查。审核时,主要对初审结果进行核验,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审核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人工核查结果公示。人工核查结果将于12月23日之前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
四、人工核查所需材料
考生根据对应资格考试考务文件中的报名条件要求准备相应的人工核查材料。
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一)《资格考试报名表》(模板见附件2)1份,需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表格上方空白处备注本人手机号码。
(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如在多家单位有过工作经历,请在证明材料中一并注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学历证明材料(无须加盖公章),如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等(请确保学历验证码在有效期内)。请考生结合报考时提供的学历及毕业时间,对应准备如下学历证明材料:
1.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以后取得且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大专及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提供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学信网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取得但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免费在学信网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3.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查询结果
2005年6月后毕业于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的考生,提供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查询认证结果页面。
4.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2005年6月前毕业于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的考生,提供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温馨提示:学历认证报告出具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
受理方式:现场办理
联系电话:0731-82116082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7月1日—9月30日15:00-18: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1号窗口)。
5.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报告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报告。
6.党校学历证明材料
持党校学历的,出具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结果;网上无法查询的,出具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7.技工院校毕业学历证明材料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根据毕业时间按要求提供如下相应证明材料:
(1)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的查验结果页面。
(2)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结果页面。
(3)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提供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联系电话:0738-8262052)。
(四)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符合各考务文件中免考条件要求相应的印证材料如职称证书、聘书等。
(五)报考级别为“增项”的只需提交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第一专业资格证书。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本次人工核查对象(审计师)因故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核查的,请关注娄底市人社局(湖南人事考试机构)网站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工核查补办。仍不补办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后,原则上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二)单位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
(三)人工核查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进一步确认,不需要考生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书原件。
以上信息来源: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请所有考生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时参加核查。在核查过程中,如果考生对初审结果有任何疑问或发现需要澄清的信息,务请及时联系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能按时参加核查的人员,请关注相关公告,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办。此次核查对于大家的职业资格确认至关重要,希望各位考生予以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核查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祝大家顺利通过核查,预祝在接下来的职业生涯中更上一层楼。如果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相关联系方式将在核查文件中详述。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