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考前速览:《法律法规》精选考点二
在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中,《法律法规》这一核心科目的考试形式主要是选择题。尽管如此,考生仍需对相关知识点有深刻的理解,才能在选项中准确无误地辨别出正确答案,从而在考试中实现高分突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准备,我们今天特别筛选了一些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的重点考点,作为考前冲刺复习的资料。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精选考点吧!
考点1:抵押权的规定
(1)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习题】以下关于抵押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当事人不得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
B.抵押期间,抵押人不得转让抵押物
C.超过债权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D.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答案】D
【解析】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也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考点2:著作权主体
(1)单位作品: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2)职务作品:①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②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3)委托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习题】受委托创作的作品中,委托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 )
A.委托人
B.受托人
C.代理人
D.第三人
【答案】B
【解析】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考点3:专利权
(1)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2)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3)外观设计:应当具备新颖性、富有美感和适于工业应用。期限为15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习题】以下关于知识产权期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B.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
C.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D.商标使用权的期限为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答案】C
【解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商标使用权的期限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抵押权的规定都有哪些呢?关于专利权你能回想起哪些知识点呢?希望上文提到的对于《法律法规》考点大家都能有所掌握。距离考试还有二十天左右的复习时间,希望大家可以牢牢把握,提高复习效率,预祝各位在最后的考试中可以取得让自己满意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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