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安《生产管理》备考之章节要点记背21-30
生产管理是确保生产活动高效、有序进行的关键。章节要点21至30涵盖了一系列重要的生产管理知识,这些知识点不仅涉及生产教育的培训、特种作业培训,还包括了监管责任、安全评价管理等多个方面。
2024年中安《生产管理》备考之章节要点记背21-30
考点 2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违法行为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 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 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 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1)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3)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4)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5)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6)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7)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
记忆方法:记住罚则。
考点 22: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初次培训内容
主要负责人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
|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 |
(3)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
|
(4)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 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
|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内容和要求。 |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
记忆方法:多多重复,记住区别。
考点 23:岗位安全教育培训
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
定期安全考试 |
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
车间、班组为单位组织开展 |
生产经营单位组织 |
|
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培训、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 作业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培训、 事故案例教育等。 如:班前会、班后会制度,“安 全日活动”制度。 |
定期安全工作规程、规章制 度、事故案例的学习和培训, 学习培训的方式较为灵活,但 考试统一组织。定期安全考试不合格者,应下岗接受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作业。 |
指针对某一具体问题如“三 新”。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培 训,事故案例培训,安全知识 竞赛、技术比武。 针对性强,效果比较突出。
|
记忆方法:通过多次阅读、背诵来加深记忆。
考点 24: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时间
1.特种作业定义: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 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 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等。(电焊高冷两个矿,石油冶金危化烟)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 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 6 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 6 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特种作业操作证每 3 年复审 1 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
本工种 10 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 6 年 1 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 60 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 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6.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 8 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
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新法案)。 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记忆方法:电焊高冷两个矿,石油冶金危化烟。口诀记忆,数字记忆,通过多次阅读、背诵 来加深记忆。
第五节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考点 25:监管责任
(一)非煤矿山类建设项目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有关建设项目安 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3〕120 号)的规定,下列非煤矿山类建设项目的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由国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1)海洋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企业投资年产 100×10 4t 及以上的陆上新油田开发项目、企业投资年产 20×10 8m3及以上的陆上新气田开发项目。
(2)设计生产能力 300×10 4t/a 以上或者设计最大开采深度 1000m 以上的金属非金属 地下矿山建设项目。
(3)设计生产能力 1000×10 4t/a 以上或者设计边坡 200m 以上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
(4)设计总库容 1×10 8m3或者设计总坝高 200m 以上的尾矿库建设项目。
(二)危险化学品类建设项目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 45 号)的规定,应 急管理部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1)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
(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三)其他行业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36 号,第 77 号修订)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 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记忆方法:数字记忆,重复记忆,通过多次阅读、背诵来加深记忆。
考点 26:安全预评价
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
(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2)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3)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5)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记忆方法:口诀:金矿危化烟-预评价。
考点 2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对于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 11建设项目,以及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 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应急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5)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记忆方法:通过多次阅读、背诵来加深记忆。
考点 28:施工和建设要求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 程同时施工。
2.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 工程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有错漏的,应当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设计单位提出。生产经营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处理。 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进 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工程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 安全设施工程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8.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包括生产、使用,下同)的,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 30 日,最长不得超过 180 日,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9.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和化工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试运行前将试运行方案报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记忆方法:分清施工、设计、监理、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考点 29: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要求
1.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 建设项目,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 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12报告。
2. 其他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记忆方法:分类记忆,通过多次阅读、背诵来加深记忆。
第六节 重大危险源
考点 30: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
1.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 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2.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3.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1)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 1 的;
(2)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 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 1 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 级:
(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3)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4)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5)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6)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记忆方法:通过多次阅读、背诵来加深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