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级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速记(三)
随着2024年初级安全工程师考试的临近,优路教育为广大考生提供了《法律法规》考点速记的辅导资料。在本文中,我们将重点介绍以下考点:首先是关于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其次是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报告的规定;最后是交叉作业和发包、出租的安全管理。这些考点都是考试中的重要内容,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考点6: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
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考点7: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报告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考点8: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考点9:发包、出租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总结来说,本文主要介绍了2024年初级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速记中的三个重要考点。首先是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强调了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其次是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报告的规定,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报告程序。最后是交叉作业和发包、出租的安全管理,强调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必要性。希望考生们能够充分理解和掌握这些考点,为顺利通过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