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2024年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问题详解
5月30日,博野县卫生健康局发布了博野县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明白纸,据了解,博野县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从2024年5月28日开始,至2024年7月30日结束,请满足条件的相关医师在截止时间之前携带所需材料向博野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再注册申请。以下是具体通知:
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按照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卫办基层函〔2024〕4号)和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冀卫办基层函[2024]4号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执业再注册对象
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的对象,是指符合《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且拟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业的乡村医生。对已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乡村医生,不再为其办理执业再注册。
二、执业再注册时间
我县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从2024年5月28日开始,至2024年7月30日结束。
三、执业再注册条件
(一)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主动向博野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再注册申请。
1.乡村医生至少每2年接受1次培训;
2.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印发<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的通知》(卫农卫发〔2008〕43号),乡村医生参加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每2年组织的考核均需合格。
(二)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3.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
4.考试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执业再注册材料
符合再注册条件的乡村医生在规定时间内于所在地的卫生院领取“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表”,并向卫生院上缴6种纸质版材料及清晰照片(照片大小要求不超过300KB):
1.乡村医生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张);
2.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表(复印件及原件清晰图片);
3.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复印件及原件清晰图片);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清晰图片);
5.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原件清晰图片);
6.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卡(复印件及原件清晰图片);
7.乡村医生考核和考核复核表(复印件及原件清晰图片)。
(文章来源于博野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