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教育系统2024年秋季引进公费师范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引进优质师资,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嘉峪关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计划为嘉峪关市教育系统引进一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应往届公费师范生30名,专业不限。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专业课程成绩优良;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或按相关规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4.乐于从教,具有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新的教育理念及教学方法,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公费师范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分批次组织开展面试考核、现场签约,统一组织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2日9:00后登陆网站,进入“嘉峪关市教育系统2024年秋季引进公费师范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需选择面试地点,面试地点可选择西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2.应聘人员可于10月26日上午,在西北师范大学举办的“甘肃省高师就业联盟2025届毕业生秋季双选会暨西北师范大学‘宏志助航计划’专场招聘会”期间,现场咨询、网上报名,并参加面试考核。
3.应聘人员可于11月—12月期间,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开展宣介活动时现场咨询、报名,并参加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报名系统需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手机号码,注册完成后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后,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网上报名有系统自动审核功能,请务必真实、准确填报出生年月、毕业时间、资格证书等信息。
上传资料要求:请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照片等单张、逐个、正位上传至报名系统。
(1)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须由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3)上传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尺寸标准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为白色。可登录报名系统,在上传附件栏下载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拟上传的照片进行标准化处理,未经标准化处理的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
(二)资格审核
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反馈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贯穿公费师范生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引进资格。
(三)面试考核
根据资格审核结果,符合引进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按照应聘人员选择的地点进行,西北师范大学考点面试计划于10月27日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其他考点面试时间、地点以相关公告为准。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分析能力、仪表仪态、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等。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成绩取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85分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四)签约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和学科需求,经引才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单位、社区)表现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
(六)公示聘用
对拟引进人员在相关网络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引进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
引进的公费师范生为嘉峪关市第四类引进人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1.薪酬待遇。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
2.补助。可享受23万元补助,其中生活补助15万元,购房补助8万元。同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条件的,单笔贷款额度享受本市住房公积金最高80万元的贷款额度。
3.人才公寓。可免租“拎包入住”由市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免租入住期限6年。
4.租房补助。在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无法满足需求,在外租房的,可按1200元/月标准发放租房补助。
5.继续教育。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在工作期间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的,按学费总额的70%予以补助。
6.项目扶持。申报市级人才项目、科技项目优先予以支持,申报成功后根据项目情况给予5—5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
7.其他优惠政策。其他优惠政策及实施细节,按《嘉峪关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请及时关注“雄关党建”微信公众号或嘉峪关市人社局、教育局官网,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引进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享受各项政策待遇。引进人员在嘉峪关市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在5年内有辞职、调离等意愿的,由本人提前1个月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收回发放的各类补助资金后,办理解聘手续。
(四)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峪关市委组织部、嘉峪关市人社局、嘉峪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937-6328706
市人社局:0937-6789787
市教育局:0937-6225900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峪关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