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校聘教师公告
因学校发展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初中语文教师1名、初中生物老师1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中学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中存在违纪行为的。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二、组织程序
主要包括:网络报名→考核初选→发布面试通知→面试及上课→公示与聘用。
(一)网络报名:(12月28日-1月3日)
将应聘材料发至招聘邮箱 _x000D_ 1220286041@qq.com。邮件名按照“学科+姓名”的形式填写。应聘材料:公开招聘校聘教师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二)考核初选
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初选。考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等资格。
(三)面试及上课
根据考核初选情况确定面试人选,通知面试、上课时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授课范围为本学科八年级上册内容。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大亚湾区实验学校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时间:2025年2月13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
三、工资待遇
校聘教师不纳入编制,工资为每月5000元(含社保、公积金),午餐在学校饭堂用餐,个人自费。
四、其他事项
(一)学校党支部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三)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四)应聘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3天内未能来校报到并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
(五)本方案由大亚湾区实验学校招聘校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0752)556 9770
地址:广东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学达一路 1 号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