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季广东珠海市斗门区行知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成绩及体检名单
临夏州“同工同酬”学前教育教师招聘面试即将开始,面试的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采用现场讲课方式进行,为了方便考生查看,优路教育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相关公告如下:
面试时间:3月5日
根据《临夏州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学前教育教师公告》精神,现将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学前教育教师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标准及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适岗能力,选拔适应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需要的人才。
二、组织管理
为确保本次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州上成立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学前教育教师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面试工作在州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学前教育教师考试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各县(市)具体组织实施。州上将成立巡视组,对各县(市)面试工作进行现场巡视监督。
各县(市)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县(市)“同工同酬”学前教育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县(市)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要设立考务办、面试组、安全保卫组、组织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信访接待组等,抽调相关工作人员承担相关任务,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各县(市)参加面试工作的考官由州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学前教育教师考试领导小组统一抽调和调配,考官实行差额交叉选调,抽签确定,考前封闭管理,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参加了临夏州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学前教育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按报考县(市)各岗位大类招聘计划120%的比例及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别确定的面试人员(具体详见各县市公布的面试人员名单)。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笔试缺考、违纪或笔试成绩为0者,不得进入面试。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全州各县(市)统一面试时间为3月5日。
(二)时间安排:
2月28日,各县(市)公布面试实施细则和面试人员名单;
3月1日,考生到各县(市)教育局领取面试通知单;
3月5日,进行面试;
3月5日晚,各县(市)通过网络等媒体公布面试最终成绩和考生最终成绩,公布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3月6日—7日,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县(市)进行考察审核,并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3月8日—9日,各县(市)统一安排进行体检;
3月10日,各县(市)通过网络等媒体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月17日,各县(市)组织考生进行选岗,并组织岗前培训。
五、面试地点
以面试通知单规定的面试地点为准。
六、面试方法及内容
(一)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现场讲课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应试者自备授课教案,进行现场试讲,每位考生讲课时间为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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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内容
讲课内容必须从《甘肃省幼儿园快乐与发展课程资源包A版 》中班下册自选章节进行讲课。未按规定内容准备教案和讲课的考生,按面试违纪对待,取消面试资格,不计算最终成绩。
考生根据自己的讲课内容,自备教材、教具进行试讲,讲课以板书授课方式开展,面试点不提供多媒体教学设备。面试点提供粉笔、黑板,考生若需其他乐器或设备请自备。考生携带的教具、乐器和各类设备须经资格审查员审核后方可带入考场。所有考生讲课教案必须手写,教案不得表述自己的姓名、家庭背景等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教案需复印5份,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将教案复印件交由监督员审查,审查完后分送主考官和考官。
面试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素养5个方面,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七、面试比重及成绩计算
(一)面试比重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二)面试最终成绩计算
应试者面试得分的计算方法是:从所有考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其他考官评分相加,算出平均得分,即为应试者的面试得分,面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应试者面试的大类仅有一个面试分组时,面试得分即为应试者面试最终成绩。
鉴于本次面试部分县(市)岗位面试人员较多,需设置多个面试组进行面试。为体现公平、公正,消除应试人员在不同考官组参加面试时成绩的差异,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同一职位或类别面试应试者在不同考官组分组进行面试时标准分的转换算法》,对面试人员较多、设置多个分组进行面试的面试得分进行标准分转换,转换后的标准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最终成绩。
(三)最终成绩计算
1.面试结束后,各县(市)按照笔试成绩×70%+面试最终成绩×30%换算成考生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县(市)按照各岗位大类招聘计划,分别依据考生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末位最终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员,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竞聘。
2.成绩计算和面试评分中出现小数点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3.面试缺考、违纪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最终成绩。
八、面试工作程序
(一)考点设置
1.面试考场设在标准化考点,有视频监控设备且使用正常,各面试室内必须配备录音录像设备,对整个面试工作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考点设考务办公室,各面试组分设候考室和面试室。
2.面试室内配备黑板、各色粉笔。
3.面试室要宽敞明亮,布置简洁,避免分散应试者的注意力,内设应试者席、考官席、计分核分员、主持人、监督员、记录计时员等席。应试者席应无饰物,便于考官观察应试者形体动作。
4.候考室要设在临近面试室而又互不干扰的房间,候考室主要供应试者面试前准备和休息,候考室内应布置整洁,并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
(二)组织面试
1.面试开始前,考务办公室组织考官抽签确定主考官和考官,并组织主考官、考官和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抽签确定分组。
2.考生凭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考前24小时内的“甘肃省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一码一卡均A4纸彩色打印,且须本人签字),于3月5日上午7:30前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按规定时间按时到达考点,并按流程抽签确定面试分组(本大类只有一个分组的以公布的分组名单为准)进入相应的候考室候考。
4.考生在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依次参加面试,工作人员在候考室进行资格审查。
5.考生根据抽签顺序及相关要求进行面试,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擅自行动、不得与无关人员接触、不得在考试相关证件上书写任何内容,禁止吸烟和高声喧哗,违者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尊重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考官按面试评分标准逐项评分,各考官填写最终评分并签名后,由主持人收取各考官评分表送交计分核分员,记录计时员对应试者的面试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6.由工作人员计算应试者面试得分,由考生再次对本人面试得分进行核对,核对准确无误后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公布成绩
3月5日晚,各县(市)通过网络等媒体公布面试最终成绩和考生最终成绩,公布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九、疫情防控
(一)各县(市)要积极与卫健部门协调沟通,按照卫健部门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由卫健部门牵头做好面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考生应自备口罩,考生自进入考点至考后离开考点,须全程佩戴口罩,但在面试过程中和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三)来自低风险区、甘肃健康码“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面试。
(四)来自中风险区、甘肃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因不能提供核酸检测证明而影响面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来自中高风险区的考生,各县(市)严格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具体防控措施由各县(市)教育局和卫健部门研究制定。
(六)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七)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避免感冒,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应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九)考生要认真阅读,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健康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考生提前到达面试考点。考生入场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37.3℃,需现场接受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对于连续三次测温≥37.3℃的考生,由考点医护人员综合判定后决定能否参加考试。经评估不能参加考试的,按缺考处理,不再另行安排面试。
十、监督
临夏州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学前教育教师面试工作,由州上统筹协调,各县(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接受州、县(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其他事项
临夏州“同工同酬”学前教育教师招聘考试各环节均不进行递补。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招聘工作疫情防控有关通知,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需密切关注临夏州人民政府、临夏州教育局网站和各县(市)通知,自觉遵守相关要求。
本次面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夏州教育局、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25687
联系电话:
1.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6214328
2.临夏市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930-6312398
3.临夏县教育局人秘股电话:0930-3222157
4.永靖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8832243
5.广河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5621678
6.和政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5581361
7.康乐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4421366
8.东乡县教育局人秘股电话:0930-6923003
9.积石山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7721245
附件:
1. 面试考生须知
2. 面试流程图
临夏州教育局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