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通辽市教育系统校园教师招聘267人公告
2021年度通辽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正在进行,第一阶段现场报名已经结束,第二阶段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为了方便大家报考,优路教育教师招聘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30日9:00-2021年11月1日16:00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通辽市委员会、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通党字〔2019〕34号)精神,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及数量
通辽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共计划招聘岗位267个,其中市直属单位138个,科左中旗10个,扎鲁特旗41个,开鲁县78个。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度通辽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免费师范生、各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含原国家“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内蒙古民族大学本科第一批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及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其中,市直属单位原则上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免费师范生及学历学位证俱全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旗县原则上招聘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含原国家“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内蒙古民族大学本科第一批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及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5.学历、专业和执(职)业准入资格等条件,以《岗位表》规定为准,资格条件取得截止至报名开始日,2022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果未能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
根据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招聘个别实习指导教师时,岗位条件可设置为相应专业专科毕业生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生或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具体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本科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执行,研究生专业参照“研招网”的硕士专业目录执行。
6.年龄条件:旗县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0日至2003年10月30日出生)。
7.需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民族语言授课毕业生需具备三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试用期内及未满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试用期内及未满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曾受到过师德师风相关处分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共分为两个阶段。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2.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报名共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已结束):东北师范大学现场专场招聘会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9:30-12: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东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面试结束后会对已达成协议的岗位进行核减,核减后的《岗位表》将重新在通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并接受网络报名。
(2)第二阶段: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30日9:00-2021年11月1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也可以登录通辽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3.重要提示:应聘人员务必仔细阅读《2021年度通辽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并按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应聘准备工作。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4.报名所需材料 (网络报名只需提供原件图片即可)
(1)《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或现场填表,须准备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填写完整工作经历(时间填写至简章发布日;填写时间必须连续;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公章的证明;2022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在有效期内);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自觉服从招聘场所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7.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当场告知审查结果及相关面试事宜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根据报名情况可采取笔试、综合测试等形式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教育局和旗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进行。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与取得的证件等进行审核。
(三)面试
1.各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为3: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的免费师范生及学历要求为本硕专业一致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其他特殊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
2.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方式及有关要求。
东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会面试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13:30-18:30。网络报名的岗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将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具体面试要求咨询招聘单位。报考蒙古语授课教学岗位的,使用蒙古语作答;报考英语教师岗位使用英语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4.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五)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事宜。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可以设置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疫情防控事宜,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有关要求执行。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中,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每个环节递补一次。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附件:2021年度通辽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
通辽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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