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西青区教育系统中学幼儿园教师招聘35人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2021年教育系统“引才计划”校园招聘即将开始,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为了方便大家报考,优路教育教师招聘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下: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
地点:北京中煤宾馆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
地点:长春海航紫荆花饭店
改报时间:2021年11月3日上午9:00—17:00
改报方式:通过邮箱发送改报报名表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为优化教育系统人才结构,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育人才队伍,实施西青区教育人才“12351”引才计划,经研究,决定赴外省市设点公开招聘35名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中学岗位30名(中学语文教师6名;中学数学教师6名;中学英语教师3名;中学生物教师3名;中学历史教师1名;中学政治教师7名;中学体育教师4名);
幼儿园教师岗位5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29日至2003年10月2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9日至2003年10月29日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外国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除2022届毕业生外,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西青区2021年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引才计划”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报考人员从2021年10月22日9:00开始,通过天津市西青区教育信息网()、西青政务网()查询招聘公告。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即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即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时间地点:
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 北京中煤宾馆(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察慈小区10号楼<东直门长途汽车站对面>);
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 长春海航紫荆花饭店;
每天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00
改报时间:2021年11月3日上午9:00—17:00
改报方式:通过邮箱发送改报报名表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现场填写);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③学生证(复印件);
④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一张;
⑤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⑥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与考试考务费免费。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天津市西青区教育信息网()、西青政务网()网站通知为准)。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说课和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说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教材,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教学人员应具有基本素质。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面试和笔试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考生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对于在面试/笔试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进入下一阶段。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签约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报考人员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三)体检
体检由西青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西青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坚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在西青区教育信息网()和西青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不予配合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有关要求
拟聘用的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区教育局在聘用前收取拟聘用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证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西青区教育信息网()、西青政务网()发布的公告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以西青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七、奖励政策
为深入落实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大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针对引进的教育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类高等院校师范专业、世界大学排名前50名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以及国(境)内外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引进奖励。
八、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考务工作相关人员,凡利用考务或考试工作之便,为报考人员舞弊提供便利的,取消工作资格,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报名、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2-27929635
监督电话:022-27925024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附件:天津市西青区2021年教育系统“引才计划”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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