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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省衢州江山市幼儿园教师招聘25人公告

2021-08-12 11:27

  江山市2021年招聘农村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即将开始,本次计划招聘25人,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8月13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一楼2号报告厅为了方便大家报考,优路教育教师招聘频道整理的相关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农村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25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学历要求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要求

  35周岁以内(1985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内(1980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

  1.获县(市、区)级及以上幼儿教育学科类的教坛新秀、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等荣誉称号的人员;

  2.具有一级教师职称及以上的人员或获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幼儿园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人员;

  3.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幼儿教师基本功比赛获县(市、区)级全能三等奖及以上的人员;

  4.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幼儿教师课堂教学评比获县(市、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5.在公办幼儿园或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任教3年及以上(或担任班主任2年及以上)且现仍在公办幼儿园或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任教的人员(以社保证明、工作证明为依据,任教年限和社保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13日)。

  (三)户籍要求

  户籍不限。

  (四)普通话等级要求

  要求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教师资格要求

  具有幼儿园或小学或音乐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等级的人员也可报考,但在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3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一楼2号报告厅。

  报名时提供《江山市2021年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表》(附件1)、《江山市2021年招聘教师健康申报表》(附件2)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有学位证书的也一并提供)、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要求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面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符合“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相关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现场以支付宝缴纳报名费100元(低保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低保证明免交报名费),对报名后放弃笔试的考生不予退还报名费。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达到1.5: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核消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20分、学科专业知识8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得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数人员全部进入技能测试);若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1:1.5的,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技能测试环节。

  技能测试内容为自弹自唱、讲故事、舞蹈、绘画四项,每个项目分值为25分,满分为100分。舞蹈曲目自定(考生需自备伴奏U盘)。自弹自唱、讲故事、绘画由评委现场出题,绘画测试时间根据难度由评委决定,其它各项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技能测试使用的道具、文具、画具由考生自备,绘画用纸现场统一提供。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三)成绩计算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得分×30%+技能测试得分×7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技能测试得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对象,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所有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江山市教育局,以备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自动放弃考察的、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递补说明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拟聘用资格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必须达到合格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该招考学科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则不再递补。若递补对象的考试总成绩相同,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技能测试得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公示3天。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内,经考核,工作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报名时需填报《健康申报表》 , “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报名。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不得报名。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报名时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测温并出示“健康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工作单位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不宜报考。劳动合同制教师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四)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次公开招聘由江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4072502。

  (六)本次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招聘公告、核减[核销]招聘计划、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入围考察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一般只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首页的“公告公示”栏和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窗口内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随时关注。

  江山市人民政府网:

  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窗口:

  六、招聘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礼贤路304号教育局大楼2楼209室);

  咨询电话:0570-4071617;

  招聘咨询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七、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附件1.江山市2021年招聘农村公办园合同制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2.健康申报表.docx

  附件3.招聘办理事项委托书.docx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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