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202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条件(114人)
2021年吉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正在进行,本次计划招聘114人,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5日,为了方便大家报考,优路教育教师招聘频道整理的相关内容如下:
为强化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满足区内中小学用人需求,长春经开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114名(合同制教师102名,人才引进1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招聘人数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工作,热爱学生,有创新意识和能力,具有教师任职的基本素质;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日之后至2003年8月2日之前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对口。
7、具有与报考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证书(体育教师可放宽至二级乙等证书)。
8、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毕业且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
9、人才引进人员需符合任期内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不受学科限制)且在相应学科教学岗位任教6年以上,直接进入面试,报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10、2012年2月25日以前,在长春经开区乡(镇)中小学有工作经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中专以上学历,在经开区已进行代课教师身份确认的教师,报考年龄放宽至女50周岁以下(1971年8月2日后出生),男55周岁以下(1966年8月2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8、已被经开区中小学聘用的同工同酬教师及两年内从区内中小学辞职教师不得报名。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待遇及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三年(含试用期6个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与长春经开区在编教师同等工资待遇。
人才引进人员有编制的纳入编制管理,无编制的按聘用制管理。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的报名、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长春经开人才网()点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入口”进行注册,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按专业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认真阅读报名指南,按要求在线填写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的电子照片。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上传《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应届生就业推荐表》(附件2)(学校无法对报名推荐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先由考生本人在推荐表本人承诺栏作出承诺,并在资格复审前加盖学校公章)。
人才引进人员还需上传骨干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5日(8月5日下午15:00截止报名)。
(二)网上缴费
考生认真核对所报考的岗位,确认报名所需的全部信息已经上传完毕后,提交报名申请并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00元/人。考生应对报名信息负责,如出现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无法返还报名费。仅提交报名申请但未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先行在网上进行缴费,并在报名期间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农村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到长春经开人力资源市场(临河街3478号),经审核通过后,返还报名费。
(三)资格审核
时间: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10日。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由经开区文教局工作人员进行在线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
请考生关注“长春经开人才网”“长春经开区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发布打印准考证通知。
应聘人员通过“长春经开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会在准考证上注明。
(五)笔试
时间、地点:待定。
请考生关注“长春经开人才网”“长春经开区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发布笔试通知。
1、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笔试主要内容以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纲要》为主。
3、政策加分:
根据《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教联字〔2012〕12号),凡具有《教师资格证》且在经开区已进行代课教师身份确认的教师可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代课每满一年加0.5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加分10分封顶,并计入笔试成绩。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代课教师请于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3日9:00至16:00,将代课教师确认相关材料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代课教师确认表》(附件5)等送至最后代课学校初审,经学校初审合格后,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3日9:00至16:00,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及学校初审确认的相关材料等送至长春经开区文教局1306室(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吉林大路6188号,联系电话:0431—84612896),逾期未送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此加分政策。长春经开区文教局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审验,对审验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8月11日在长春经开人才网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4、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2021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2021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进入考场。
(六)心理品质测试
测试形式为在笔试后不离考场直接采取执笔答卷形式进行,对于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笔试当天按照准考证通知时间地点参加心理品质测试。通过专业机构认定综合心理素质达到合格标准的,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的心理品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总成绩。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应聘者按照长春经开人才网的有关资格复审的通知要求,到长春经开人力资源市场(临河街3478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应届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有效工作证明。暂未取得有关证书的,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对于招聘岗位要求统招学历的,其“统招”的范围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等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认。
(八)面试
面试以模拟授课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
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确定人选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按照代课教师、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本部毕业生、其他考生的顺序聘用;所有条件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录取人选。
递补原则:按照报考同岗位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同岗位无递补人员,由文教局调剂报考其他相同学科岗位考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体检
人社局组织拟聘用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人员,进行档案审核。
(十一)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十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证后,再行签订聘用合同。
五、相关事项
(一)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对于报考多个岗位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
(三)本公告有关年龄、工作经历计算均截至2021年8月2日。
(四)本公告中“应届生”特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五)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由人社局和文教局共同负责,且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六)请应聘人员随时登录“长春经开人才网”和“长春经开区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平台及时了解招聘动态,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政策咨询
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请登录长春经开人才网()进行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84612896(文教局)
报名咨询电话:
84644071(人社局)
技术支持电话:
84644178(长春经开人才市场)
附件1:2021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及招聘人数一览表
附件2:2021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应届生就业推荐表
附件3:2021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附件4:2021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附件5: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代课教师确认表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
长春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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