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中小学教师招聘219人公告
秦皇岛市海港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即将开始,本次计划招聘219人,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2021年8月1日17:00,笔试时间:8月6日,为了方便大家报考,优路教育教师招聘频道整理的相关内容如下:
为满足我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需求,促进教师队伍健康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顺利完成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指标
报名人数和招聘指标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减少招聘指标。杜庄学区实行定向招聘,参加定向招聘的报名人数和招聘指标不受3:1比例限制。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含专接本),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29日后出生),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报考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9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应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要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需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的考生,需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教师资格证)。
(三)物理、思品、历史、生物、地理、化学、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要求专业对口。
(四)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报名时须持有本单位及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已就业人员须出具本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
(五)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聘任合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秦皇岛日报、秦皇岛电视台、海港区政府网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登陆秦皇岛市海港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个人准考证,并查询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上报名系统。
在线报名地址: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2021年8月1日17:00
初审时间:2021年7月29日9:00——2021年8月2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4日9:00——8月5日11:00
联系电话:0335—3554803;3554823;3551306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8月6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完毕后,封存试卷,统一评阅。阅卷完毕,招聘小组按2:1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参加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人员与招聘指标达不到2:1的,全部进入面试。同一学科按照报考的中、小学岗位分别排名,统一进行笔试及面试。定向招聘人员按定向岗位、学科分别排名,统一进行笔试及面试。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8月13日在海港区政府网进行公示。
2.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或存档证明)、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准考证、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在职人员报名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提供上述证件原件者、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递补,末位出现并列时均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包括说课和答辩两部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为70分;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为30分。美术教师的测试内容包括说课和特长展示(素描,工具自备),各占50分;音乐教师的测试内容包括说课、弹唱(边弹钢琴边演唱)和特长展示(乐器自带)。
参加面试人员于8月20日上午7:00开始抽取说课顺序和题目,说课后当场抽取答辩题目并答辩。评委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向本人公布。面试地点:秦皇岛市第八中学(地址:秦皇东大街349号)
(五)成绩公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名次和各岗位名额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考核(答辩),加试(答辩)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参加定向招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为考核人选。如定向招聘人数未达到招聘指标,参加非定向招聘人员在同一学科面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且本人同意调剂到定向招聘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学科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岗位调剂。总成绩于8月21日在海港区政府网进行公示。
(六)考核
拟聘用人选由海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考核,通过核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体检
拟聘用人选由海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不予录用。
(八)人员递补
因考核、体检等原因出现空岗,按学科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以后出现空岗不再递补。递补人员在海港区政府网进行公示。
(九)录用公示
面向社会公布此次招聘的拟录用人选,在海港区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工作安排及待遇
招聘录用人员采取学校岗位与录用人员姓名随机抽签匹配的办法,按需分配到各中小学校。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定向招聘人员任教服务期一般不低于10年。
本次被聘用人员为人事代理教师,人事档案由聘用单位委托海港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被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我区在编在职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参照在编在职教师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由所在单位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纪律要求
(一)为使本次招聘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由招聘工作成员单位派出专职人员并聘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监督。
(二)聘用过程中,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三)涉及到有亲属及子女报考的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四)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影响招聘工作行为的。
八、其他事项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笔试时,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提供纸质证明)。应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来自于中高风险区考生,按防疫相关要求执行。
(二)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海港区政府网发布的实时信息。凡报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交到海港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行辅导培训班。
本细则由海港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2:海港区2021年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
海港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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