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

2021年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高中教师招聘40人公告

2021-07-05 08:49

  2021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高级中学教师正在进行,本次计划招聘40人,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7月3日10:00—2021年7月18日18:00,报名地点: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事人才大厅为了方便大家报考,优路教育教师招聘频道整理的相关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高级中学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无精神类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五)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应聘者第一学历应为本科学历。

  (六)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含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学科要求一致,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七)汉语言文学专业应聘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须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应聘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需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八)教师资格要求:考生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聘用人员正式上岗后一年内,必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3日至2003年7月3日期间出生)。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2.现役军人;

  3.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拟招聘高级中学教师40人,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高级中学教师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

  (一)报 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3日10:00—2021年7月18日18:00

  2.报名地点: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事人才大厅

  3.报名联系人:加娜古丽、赵蓉

  4.联系电话:0906-6528381、0906-6510062

  5.报名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合计55元。面试费40元。

  6.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登陆布尔津县政府网()下载《2021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高级中学教师报名表》,报名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学籍”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所有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2)网上报名。阿勒泰地区以外的考生可将通过布尔津县政府网()下载《2021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高级中学教师报名表》、户口本(户主页和户口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学籍”验证报告、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等相关材料扫描,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联系方式”的方式命名发至指定邮箱:565125674@qq.com,联系电话:0906-6510062、1816767121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19日-7月20日10:00-20:00由县教育局、人社局共同负责。

  报考者根据职位表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填写准确的通讯方式,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如因报考者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书面形式进行考核,按照报考岗位进行专业水平测试,考查考生对高中教育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语种: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3.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2021年7月21日10:00-20:00,布尔津县人社局二楼人事人才大厅。

  4.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7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5.笔试要求: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6.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中学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笔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7.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于2021年7月23日在布尔津县政府网()及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应聘人员达不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出现空缺岗位,该岗位列入调剂岗位;达不到规定入围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2021年7月24日,布尔津县人社局二楼人事人才大厅。

  3.面试内容:采用说课的形式考察授课能力和专业能力、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时间为1小时(其中现场备课40分钟、说课20分钟),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面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7月25日-7月26日;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于2021年7月27日-7月29日在布尔津县政府网()公示。

  (五)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50%

  同岗位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将进行加试,加试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六)体检、政审

  1.体检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 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复查一次,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查。考生需填写《2021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高级中学教师政审表》。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公示。

  (七)调剂

  所有职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人员后,若个别职位出现空缺,可视情况进行调剂。

  (八)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公示。

  (九)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布尔津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合格后,按布尔津县教育局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及管理

  (一)经公示无异议培训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布尔津县中小学教师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每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未续订的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15日至8月25日之前将个人学籍档案提交至布尔津县教育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性质为编制外自聘,被聘用人员无国家正式干部职工身份。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四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月工资5080元(含四险一金),比照同行业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执行。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监督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

  布尔津县县委组织部:0906-6521274

  布尔津县纪委监委:0906-6522164

  (二)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提示

  1.考生使用手机下载安装“中国新疆政务服务”手机APP,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防疫健康码”状态,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防疫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防疫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2.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考前如有被确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请及时与布尔津县招聘考生咨询电话联系,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同意后,参加考试。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请考生于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考生在赶赴考点途中,应自觉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政策解释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布尔津县教育局:0906-6510062 联系人:赵蓉

附件:

  2021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

  高级中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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