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省屯昌县小学教师招聘40人公告
2021年屯昌县校园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正在进行,本次计划招聘40人,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11:00开始至6月15日17:30截止,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18日,为了方便大家报考,优路教育教师招聘频道整理的相关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县引才力度,完善我县教师学科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40名公办小学教师,根据《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人数与岗位
招聘公办小学教师4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2021年应届毕业生;
3.心理教师岗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须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过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教师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确定聘用人员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以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一人限报一岗。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11:00开始至6月15日17:30截止。
(2)网上报名网址:
(3)网上报名提交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毕业证书(未领取毕业证书的,须提供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公章的毕业证明);
③与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
④普通话证书;
⑤附件4:承诺书。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后,须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1年6月15日17:30准时关闭(网址技术电话:0898-36382867,0898-36382846;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网上报名考试资格。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18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2)现场报名地址: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黄华康体育馆二楼会议室。
(3)现场报名提交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②附件2:《2021年屯昌县校园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③毕业证书(未领取毕业证书的,须提供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公章的毕业证明);
④与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
⑤普通话证书;
⑥附件4:承诺书。
现场报名涵盖资格审查和复审,报名时间内,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笔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查网上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笔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参加复审考生须密切关注国家及海南省有关疫情防控公告信息,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笔试及面试。所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2.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6月17-18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3.资格复审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黄华康体育馆二楼会议室。
4.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附件2:《2021年屯昌县校园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书(未领取毕业证书的,须提供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公章的毕业证明);
(4)与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
(5)普通话证书;
(6)附件4:承诺书。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5.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可参加笔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的资格。如缺少相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参加笔试的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招聘领导小组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6.资格复审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均为百分制。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 6月19日(周六)15:00至17:00;
(2)笔试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具体考场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内容,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第二天在笔试地点公布。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等候递补面试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未到场等候递补面试的人员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足则按实有笔试合格考生确定。
(2)面试时间:2021年6月20日(周日);
(3)面试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国际教育学院楼,具体考场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和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教学基本功。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应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2名以上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2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以笔试形式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在招聘地点公布。
(四)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相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在指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附件3《2021年屯昌县校园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思想表现鉴定及计划生育审查表》;
2.毕业生个人档案及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等原始材料。
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相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七)确定聘用人员
1.公示期满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选择学校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由拟聘用人员自主选岗。
2.由县教育局按程序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手续。
3.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上岗,无特殊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我县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本地政策,五险一金按相关规定缴纳,其它方面享受与本地教师同等待遇。
五、试用期考核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相关规定及纪律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
(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三)聘用人员如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联系人:霍老师,联系电话:0898-67819116,监督电话:0898-67815124。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2021年屯昌县校园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屯昌县校园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岗位表
2.2021年屯昌县校园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3.2021年屯昌县校园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思想表现鉴定及计划生育审查表
4.承诺书
屯昌县教育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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