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

2021年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教师招聘104人公告

2021-05-29 10:48

  2021年浠水县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即将开始,本次计划招聘104人,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8:30至6月9日17:30,笔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星期六) 为了方便大家报考,优路教育教师招聘频道整理的相关内容如下:


  为深入实施“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的需要和多元化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浠水县教育学校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0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浠水县教育学校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乡镇高中J0401、J0404、J0405、J0406、J0407、J0408岗位及乡镇幼儿园J1101岗位,经体检考察合格后,上岗前按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高低,依次先后选岗确定。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公告》(含《岗位表》附件1)拟于2021年5月28日通过浠水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告一经发布,全年有效,确保招聘单位用人需求。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8:30至6月9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浠水县人事考试中心(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3室,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566号,县二小路口)。

  4、报名电话:0713--4285878

  5、报名费用:报名费按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任相关证明材料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县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县民政部门出具。

  6、报名要求: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浠水县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考生可在网上下载,不得更改页面设置)报名。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证书。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按《岗位表》的相关要求如实填报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求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5、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6、享受加分优惠政策的人员应在报名期间提供由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审核表》、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会同县人事考试中心,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资格。对于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尽量一次性审查。审核过程中应严格对照《公告》要求,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专业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不得擅自放宽资格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资格审查内容。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各岗位年龄条件见《岗位表》,年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月份最后一天,即2021年5月3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5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时间和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和2021年公务员招考目录进行拟定,并进行逐一明确。允许报考的相近专业逐一列出,避免出现专业交叉不清、难以界定的现象。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3)关于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请注意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如要求“本科”,仅限本科学历人员报考,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以此类推。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报考要求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4)关于工作经历。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类别。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结合岗位所需专业分类设考。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等常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基本知识,所有考生均使用同一套试卷。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分学段学科进行命题,以学段学科基本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3、准考证领取事项。考生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科目和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22日至6月25日;领取地点:浠水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13--4285878。

  4、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1)时间:2021年6月26日(星期六) 上午

  (2)科目:08:30—10:00 《综合基础知识》

  10:00—12:00 《专业基础知识》

  (3)地点:详见准考证。

  5、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批准,可不核减岗位,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岗位计划取消、核减及保留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10天内,通过浠水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一般采取说课、说课+才艺展示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对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5天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应包含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纪律及注意事项等考生考前必须知晓的事项。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未达到竞争比例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并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计分办法。《综合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共2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基础知识》×70%)×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于2021年6月9日前向浠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566号县二小路口,县人社局3楼303,联系电话:0713-4253388)提供经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浠水县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附件3)、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服务(役)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7月31日。

  上述人员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基础知识》×70%)+5分]×40%=笔试总成绩。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基础知识》。

  五、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2、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书的考生,取消资格。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特别说明: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审定,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花名册、考察等报县人社局审核。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

  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招聘工作结束后,县人社局将招聘结果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八、防疫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

  中共浠水县委组织部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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