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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军校小学教师招聘5人公告

2021-05-13 15:22

  2021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黄埔军校小学教师即将开始,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人,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5月31日17:00止,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6月5日为了方便大家报考,优路教育教师招聘频道整理的相关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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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军校小学,于2020年9月正式开学,是由黄埔区教育局与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合作开办的公办学校,着力打造一流的国防教育特色品牌学校。学校位于广州科学城核心区域,临近地铁六号线,规划布局合理,展现独特的军校风格,学校免费为青年教师提供住宿。

  为满足学校高起点教育发展需要,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我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黄埔区实际,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地点、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黄埔军校小学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范围

  1.2021年应届毕业生:指于2021年1月1日(含)至2021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含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同时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毕业1年内(毕业证取得时间至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属一年以内)也视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

  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有关择业期规定的考生(择业期时间截止至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可以2021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但报名时须已取得与报考职位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2.社会人员:指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含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同时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位。须有一年及以上的全日制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报名时在全日制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近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12月31日(含当天)前已取得毕业证书(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且符合择业期政策的考生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须满足该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件。

  2.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中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有关证明材料。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需提供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考试。

  3.年龄要求:2021年应届毕业生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社会人员35周岁及以下;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4.具有与报考职位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1年1月1日(含当天)至2021年8月31日(含当天)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测试水平至少达到二级甲等。

  6.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国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

  7.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在2021年8月31日前无法获得职位招聘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三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5月31日17:00止。

  报考广州市黄埔军校小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放在同个文件夹内,以“应聘教师+毕业院校+姓名”命名(例:应聘语文老师+北京师范大学+张三)压缩发送至邮箱:gzshpjxxx@126.com,邮件标题须与压缩包名称一致。逾期不接受报名,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要求报名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1.报名材料:

  ①广州市黄埔军校小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后用电脑填写,进入资格复审时自行打印签名)。

  ②个人简历(首页务必写清楚自己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

  ③免冠彩色生活照一张(原图)。

  ④身份证正面、反面。

  ⑤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⑥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的须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且获得合格证书。

  ⑧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含本科以上所有学历阶段的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最后学历阶段的证书可暂不提供)。

  ⑨就业推荐表和学业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供)。

  ⑩自我介绍视频(要求:一分钟之内,拍全身,忌浓妆。)

  (上述①-⑨材料需按顺序整合至同个PDF文件中,即提交的压缩包中只有一个PDF文件和一个视频。)

  2.关于招聘的入围信息将通过邮箱联系,请确保简历上的邮箱有效并留意邮箱往来信息。每人只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初定在2021年6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2.地点:广州市黄埔军校小学(广州市黄埔区景山一街与科景路交叉口北200米)

  3.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没有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相关通知为准(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黄埔军校小学”)。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在2021年6月5日(星期六)进行。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相关通知为准(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黄埔军校小学”)。

  3.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入围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1.时间:初定在2021年6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2.地点:广州市黄埔军校小学(广州市黄埔区景山一街与科景路交叉口北200米)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相关通知为准(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黄埔军校小学”)。

  3.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心理品质测试。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在附件下载自行填写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心理品质测试。黄埔军校小学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心理品质测试对象。

  (五)心理品质测试

  1.时间:初定在2021年6月13日(星期日)进行。

  2.地点:广州市黄埔军校小学(广州市黄埔区景山一街与科景路交叉口北200米)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相关为准(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黄埔军校小学”)。

  3.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六)面试

  1.时间:初定在2021年6月19日进行。

  2.地点:广州市黄埔军校小学(广州市黄埔区景山一街与科景路交叉口北200米)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相关通知为准(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黄埔军校小学”)。

  3.教师岗位面试以试教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七)体检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黄埔军校小学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事业编制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排序确定最后参加体检考生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聘用单位可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或黄埔教育网站以及广州市黄埔军校小学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若应聘者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以上处罚,则就业协议书或合同自动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被录用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依照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行试用期。2021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证书后,按十二级岗位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或未按承诺取得相应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社会人员,有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按十二级岗位聘用。试用期满符合晋升条件者,在学校有岗位的情况下,可按照规定办理晋升。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面试、笔试、心理品质测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从考前14天起,考生须在“粤康码”或“穗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穗方式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 14 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五)“粤康码”或“穗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七)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校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提供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享受十二级岗位待遇。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通过面试(试教)并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前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以及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三)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四)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五)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的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进度作适当的调整。

  (六)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0-82513639

  监督电话:020-82513197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附件: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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