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50人公告
2021年江苏工程职业学院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即将开始,本次计划招聘50人,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09:00-12月29日16:00,为了方便大家报考,优路教育教师招聘频道整理的相关内容如下: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址:)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研究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5月10日09:00-12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5月10日09:00-12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5月10日09:00-12月31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5月10日09:00-12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通知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如出现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逾期未参加考试的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考试的,均作为放弃考试处理。
(一)资格复审:
正式考核前学校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国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2020年毕业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4、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发表论文、课题、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5、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二)考核方式
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专任教师岗考核方式均为试讲与面试。试讲成绩达到8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考核成绩合格线为8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与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试讲或面试,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部门的网站名称也可以列在此处)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我校订立10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10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聘用审批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2)聘用审批后,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3-81050267
联系人:邹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3-81050007
联系人:邱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附件岗位表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