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自贡市高新区招聘教师公告(44人)
2021年自贡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即将开始,为了方便大家备考,优路教育教师招聘频道整理的相关内容如下:
招聘人数:44人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5月12日(12日截止到18:00时止)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2021年上半年高新区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教师共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1年5月12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4.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上半年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
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 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 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 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 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8.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考名额
2021年上半年高新区中小学公开考试聘用教师共计44名,具体招考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附件。
四、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5月12日(12日截止到18:00时止)。
2. 报名网站。自贡人事考试网()。
3. 报名入口:自贡市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
(二)报名和缴费程序
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人工审核,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主考机关或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 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对招考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无法准确把握的,请与主管部门联系。如考生选择不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报名,后果自负。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报名表》的各项内容,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自贡高新区人力资源局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上传照片。考生在填写《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报名表》时,按报名系统提示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软件审核后上传照片。照片为考生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
4. 缴费。报名成功的考生,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费,笔试费每科人民币50元。考生务必于2021年5月13日(13日截止到18:00时止)前在网上完成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报名时不缴纳报名费,2021年5月14日17:00前凭以下手续在自贡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地址:自贡市汇东丹桂北大街256号310室,联系电话:0813—8115961)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5. 岗位调减。岗位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聘用名额。岗位调整情况将于2021年5月18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岗位,由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6. 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报名表》3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7. 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且已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次招聘准考证打印时间暂定为2021年5月26日至5月28日。特别提示: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及防控要求,可能会调整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及笔试时间和公招后续各项日程安排时间,如有调整将提前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官网予以发布,如无调整即按本公告明确的时间进行,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自贡人事考试网,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相应安排。
特别提示:
1. 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前务必认真阅读报名公告,报名信息表填写完毕并确认提交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内容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操作,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3.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考生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通讯方式变更等)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 异地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达考试地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占总成绩50%。
4. 笔试内容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大纲以《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为准。
(2)考试大纲以《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大纲的公告》为准,该大纲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市人民政府网站( )上发布。
5. 政策性加分。按照《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受到表彰奖励的加分政策按照中央、省规范评比达标规定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于2021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自贡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地址:自贡市汇东丹桂北大街256号310室,电话:0813-8115961)进行审查。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凡申请加分的,其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
(1)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各年度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期满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均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退出现役证》和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被评为优秀士兵的还须提供《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结果于2021年5月24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6. 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7. 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1年6月15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该成绩同时在自贡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8. 申请查分。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21年6月16日当天17:00点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自贡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登记,2021年6月17日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公布查分结果,考生可于2021年6月21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排名。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自贡高新区人力资源局、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6月21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1. 面试对象及人数:
(1)同一岗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的比例为3:1,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
(2)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的比例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1年6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1)《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报名表》3份(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份(应届毕业生除外);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如职称、职[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考聘比已达到3:1的,不再递补。递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6月28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递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于2021年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取消面试资格,其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 面试方式和成绩计算:
面试为普通中小学现行教材内容和教育教学常识测评。备课时间20分钟,微格课讲课时间12分钟;现场答辩3分钟;实际操作时间视情况而定。
①微格课讲课(包括微格课、普通话、粉笔字基本功检测),占面试总分的95%;
②现场答辩(教育教学常识测评,占面试总分的5%);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5.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本次考试聘用划定最低合格线为65分(含65分,下同),即考生考试总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依据招考岗位及拟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考试总成绩低于65分的不进入体检。
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由自贡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由自贡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七、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按照凡进必审要求,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开展考察时,应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考生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考生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必须在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说明原因,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程序报自贡高新区人力资源局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提交材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接到考察通知后60天。
因考生自动放弃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人员递补参加体检后进行考察。递补只进行1次。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自贡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通过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经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报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自贡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考生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请各位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自贡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生进入考试相关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
4.为确保考试顺利开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在进入考试相关地点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于现场工作人员查验。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进入考试相关地点应按规定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除外)。
6.参加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7.考生需按规定在网上或现场签订《2021年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自贡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主管部门。
(一)政策咨询电话
自贡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0813-8115961
自贡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0813-8211885
(二)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 0813-2309549
(三)监督电话
自贡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 0813-8119726
附件:
自贡高新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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