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

2021年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教师公告(4人)

2021-04-22 14:11

2021年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正在进行,为了方便大家报考,优路教育教师招聘频道整理的相关内容如下:

  招聘人数:4人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25日下午17:30


  一、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简介

  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建校于1954年,是内蒙古自治区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是自治区基础教育窗口学校,坐落于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文化教育核心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10号),环境优美,教学条件一流。

  二、招聘计划

  我校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教师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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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教师或特级教师,或省、自治区级学科带头人。

  2.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教师,且为地市级(盟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教学能手。

  3.教学业绩特别突出、具有硕士学位、连续10年以上教龄的中青年教师。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连续3届以上在省或自治区级示范性或公办优质高中毕业班教学经历,教学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

  6.年龄要求:

  (1)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教师或特级教师,或省、自治区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教师、且为地市级(盟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教学能手,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度放宽;

  (3)教学业绩特别突出、具有硕士学位、连续10年以上教龄的中青年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度放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2021年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组织形式

  学校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制定招聘公告(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情况、招聘计划、招聘范围条件、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招聘公告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以及我校官网()上发布。

  (一)报名

  1.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请访问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网()报名平台,下载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提交到指定邮箱(sdfx2021@126.com)。邮件主题模板为“应聘教师岗位+姓名”。

  2.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21年4月25日下午17:3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高中、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学校将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6.报名期间,学校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并受理应聘人员的举报。

  (二)资格审查

  1.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资格初审和复审工作。

  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初审:2021年4月27日,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资格复审:初审通过者按照最高1:3的比例进入复审,2021年4月29日,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3.资格复审内容

  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2021年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一式一份,均须有手写签名。

  (2)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报考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对应的省部级优秀教师荣誉证书、特级教师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

  4.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三)面试(试讲)

  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试讲)环节,面试(试讲)时间及地点以我校官网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范围,面试(试讲)分为2个环节:

  1.面对评委试讲

  备课时长为20分钟,试讲时长为20分钟。

  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课堂试讲

  备课时长40分钟,试讲40分钟(一节课)。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由学校负责组织,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名单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考察

  学校将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中的有关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我校校确定。

  五、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结束后,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列入事业编制。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与所聘人员签定《国家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岗等级与拟聘人员原单位保持一致。正式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10年,10年内不予批准报考其他单位。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六、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工作期间,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接受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学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请在我校官方网站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交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现场不能出具上述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招聘引进计划空缺,同一岗位不再递补。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八、咨询和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0471-6298689 0471-6293680

  (二)监督举报电话:

  自治区人社厅:0471—6944911

  内蒙古师范大学人事处:0471—7383758

  内蒙古师大附中监督电话:0471—629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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