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天津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2人
2021年天津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2人,报名时间:2021年4月8日9:00-4月12日17:00,为了帮助大家报考,优路教育教师招聘频道整理的相关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21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始建于1947年的天津一中,是一所朴实敬德、人才辈出的全国知名学府,全国首批示范性高中、市教委直属重点完全中学。拥有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天津市未来教育家奠基工程学员、天津市学科领航教师、市区级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近百人。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按照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每一个学生的需求与发展创设优质环境,使之逐步形成可持续成功与恒久幸福人生的重要品质”为办学理念,以“高尚的品德、健康的身心、出色的能力、服务的精神”为培养目标,以“礼貌、诚实、感恩、爱心、责任、自尊、自强、乐群、善学、尚新”为育人内容,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居全市前列,大批学生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耶鲁大学、麻省理工学院等国内外知名高等学府,每年都有几百名学生在国家级市级学科竞赛、体育比赛、文艺展演中获奖。我们按照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创设优质的环境,为人才持续成功和恒久幸福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21年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21年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人员2名,见《2021年天津市第一中学招聘计划》(附件一)。
四、招聘范围与对象
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7、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和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8、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
9、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专业技术岗招聘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2021年3月29日-4月7日)
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天津一中官方网站()以及相关高校就业指导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2021年4月8日9:00-4月12日17:00)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有关链接报名。其中教育经历应从高中起如实填写。
2、网上审核与缴费
通过网上进行审核(2021年4月8日9:00-4月13日17:00)。
网上缴费(2021年4月9日9:00-4月14日17:00).
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系统确认并交费。报名确认截止后,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5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4月15日在天津一中官方网站()公布。
2021年4月16日9:00-4月17日14:00,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面审与考试
1、笔试:(2021年4月17日下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总分均为百分制,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测试得分7:3的比例汇总得分,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天津一中官方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4月20日),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初步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
①身份证;
②个人简历及简历中涉及到的各类证书;
③毕业生推荐表;
④教师资格证;
⑤学历、学位证书(2021届毕业生暂不提供);
⑥在校证明(注明专业、是否能如期毕业及毕业时间);
⑦英语等级证书;
⑧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的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详见天津一中官方网站()。
面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说课和现场答辩,由考官根据说课表现和答辩情况给出分数;这部分总分为100分,低于及格线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第一阶段面试分数与笔试分数按5:5比例加权计算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第二阶段面试。
第二阶段是进班授课,由考官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给出分数。本阶段总分为100分,第二阶段面试与第一阶段面试成绩按6:4比例计算出面试成绩,未参加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不计算面试成绩,视为自动放弃。
4、计分:面试超过及格线(60分)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总成绩在天津一中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七)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校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九)报批与备案
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七、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天津一中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143889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391126
附件:
天津市第一中学
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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