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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西朔州市平鲁区招聘中小学教师50人

2021-03-23 16:22

  2021年山西朔州市平鲁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人,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至4月8日(服务基层项目岗位),2021年4月9日至4月13日(其它岗位);为了方便大家查看,优路教育教师招聘频道整理的相关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区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管理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23日后出生)。

  4.招聘范围;

  (1)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2020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5.学历、岗位要求;

  (1)高中教师需具有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所报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研究生以上学历研究方向需与大学本科所学专业一致。

  (2)初中、小学教师需具有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所报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舞蹈专业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所报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

  (3)在编教师需出具原学校的同意调出证明。

  6.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条件且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需与报考岗位等级和专业一致。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只要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和专业要求即可报考相应岗位;

  7.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注:“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12 月1日前取得与所学专业及所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学位证和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件)

  8.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报考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服务期满(含到2020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退役大学生消防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也可报考对应的应往届生岗位。

  (2)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对于不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相应岗位进行招聘。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平鲁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总计50名,其中高中教师13名,初中教师9名,小学教师28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平鲁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朔州市平鲁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经平鲁区政府同意,报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平鲁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在报名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

  服务基层项目岗位:2021年4月6日9:00至4月8日24:00

  其它岗位:2021年4月9日9:00至4月13日24: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在《平鲁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在《平鲁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须由国内具有相同专业教育的高等院校3-5名相关专家进行认定)。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的“服务期满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消防员)的“退伍证”、均要填写在报名表的“备注”栏内(写明证件的名称、发证部门、时间、编号、工种、等级等)。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4月6日9:00至4月15日17:00

  资格初审由朔州市平鲁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

  4月14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的,将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4月6日9:00至4月16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朔州市平鲁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岗位调整及改报名

  同一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原则上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聘岗位名额,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考试。

  报考岗位被取消或核减的,经核准后4月19日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岗位调整通知,同时开启改报名通道,改报岗位仅限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报考,改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 21日12:00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它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名额转入相同招聘单位相同专业要求的岗位名额进行招聘。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报名人员,可进行改报岗位。

  改报岗位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改报名资格初审工作于4月

  21日17:00结束。已通过改报名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放弃改报及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2. 减免考试费用

  根据《关于做好减免农村贫困家庭和低保人员人事考试费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69号)规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于4月15日-18日到朔州市平鲁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13834191308),携带相关手续办理减免考试费,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3.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的考生,请于4月下旬关注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通知,按公告安排时间自行通过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朔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朔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电话:18634953123。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它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辅岗位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朔州市平鲁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末尾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招聘报名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户籍在学校或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和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点在注册备案表》学历验证结果和《平鲁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报考承诺书》。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视同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档案存放证明和《本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国内具有相同专业教育的高等院校3-5名相关专家出具的专业认定书。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公告附件下载打印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3),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当地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还需由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需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其考试、考察、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讲课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考官小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人数一般为5-9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只限1人。

  面试时间、地点由平鲁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确认后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综合成绩于当日公布。

  4.防疫要求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与资格复审等现场环节前,须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现场环节。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疫情防范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末尾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合格人数不足拟招聘人数,按实有人数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察有关事宜在报名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字(2005〕19号)》标准实施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作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区政府批准后,办理聘(试)用手续,填写《最低服务期承诺书》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记入本人档案,签订聘用合同,安排上岗,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明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或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道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应届高校毕业生”于2021年12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及与所报教师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即为国家正式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薪酬待遇,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5年内不准调离原单位、不准辞职。如果擅自离职,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并由本人退还在本区工作期间的全部用人成本费用,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予以辞退,并将辞退意见记入本人档案。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法规,严明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聘考试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执行政策、照章办事。要加强保密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考试中各个环节的工作,建立健全招聘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安全。

  (三)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规[2017]1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 四)要加强对招聘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肃考试工作纪律,严格按操作规定办事,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按照有关规定,从事招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不得参与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可能影响招聘结果的工作,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平鲁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负责确定。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平鲁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政策咨询: 0349-6073158

  监督电话: 0349-6073160

  0349-606250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平鲁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点击此附件下载岗位表格)

  2.《诚信报考承诺书》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4.《考生防疫承诺书》

  5.《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6. 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朔州市平鲁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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