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东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招聘幼师34人
2021年广东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师34人,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3月24日,为了方便大家报考,优路教育教师招聘整理的相关内容如下:
为保证正常教学工作需要,推进我市幼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府[2012]19号)、《印发〈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机编办法[2020]278号)文件精神,结合市直四所幼儿园实际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专业幼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幼师34人 (详见《2021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师岗位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具有在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工作满5周年经历的人员(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幼儿园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具体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见附件:《2021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招聘幼师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周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中共党员受纪律处分被开除党籍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周年的;
3.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中国潮州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市教育局网页〈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22日至3月24日
上午9:00—11:00 下午3:00—4:30。
2、报名地点:潮州市教育局接待室
3、报名要求:
应聘者报名时根据相应职位要求带齐有关资料:
填写附件2《附件2:2021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师报名表》;
②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③劳动合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除外);
④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报名时,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要保证提交的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确定为笔试对象并发放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两部分:笔试、面试。
笔试:定于2021年4月3日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笔试者视为自愿放弃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1)笔试主要以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等相关内容为主。
(2)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排位在第三的存在相同分数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笔试人数或笔试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面试以试讲的形式测试应聘者的职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4)确定体检对象:以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主评委给分的顺序,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再相同者,则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以此类推,确定出最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潮州市教育局组织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潮州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业成绩或工作表现等综合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中国潮州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市教育局网页〈向社会发布拟聘公示信息。咨询电话0768-2805016,举报监督电话:0768-2805016。
(八) 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聘为潮州市直属幼儿园的事业编制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到潮州市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严格执行《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潮人社函〔2020〕43号)文件要求。工作人员和考生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需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情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方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所有人员在进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2)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附件1:
附件2:
潮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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