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法解读(二):推进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信息化高质量发展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首次将会计信息化写入会计法,在第八条提出“国家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鼓励依法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会计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这是顺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既有利于加快推进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支撑会计职能拓展,也为推进会计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一、深刻领会新时代会计信息化的新任务、新使命,坚定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的信心决心
随着电子计算机在会计工作中的应用和发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改后的会计法首次对会计电算化作出相应规定,有力保障了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在各个行业中被广泛应用,推动了单位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有机融合,实现了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呈迅猛发展态势,并与各领域、各行业交叉融合,智能会计、财务共享等理念以及财务机器人等自动化工具已被广泛应用于会计工作中,为会计信息化写入会计法打下了坚实的实践基础。新会计法提出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现代信息技术进步的必然要求,有助于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及全社会获得感,必将推动会计事业不断创新发展。
(一)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客观要求。
(三)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是会计职能拓展的重要支撑。
二、牢牢把握会计信息化发展脉搏,坚定不移推动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
近年来,全国会计信息化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服务财政和会计管理中心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坚持标准先行,强化制度保障,塑强平台服务,完善体制机制,持续推动会计信息化建设和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一)做好科学谋划,加强会计信息化工作顶层设计。
(二)坚持标准先行,制定发布会计信息化系列标准。
(三)强化制度保障,规范单位会计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塑强平台服务,推动会计管理工作数字化转型。
(五)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会计信息化组织保障。
三、贯彻落实新会计法,进一步增强会计信息化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新会计法的发布实施,为全面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及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提供了重要契机。下一步,财政部将贯彻落实新会计法的有关要求,坚持固根基、强优势、补短板,从完善制度体系、健全标准体系、培养人才队伍、推动转型升级四个方面着手,增强会计信息化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实现会计行业转型升级。
(一)制定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会计信息化制度体系。
(二)建立健全统一适用、管理协同的会计数据标准体系。
(三)着力打造业务精湛、视野前瞻的会计信息化人才队伍体系。
(四)加快推动单位会计工作、社会审计工作、会计管理工作数字化转型。
肩鸿任钜踏歌行,功不唐捐玉汝成。会计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财政部将贯彻落实会计法要求,继续加强与中央有关主管部门的协同合作,加快推进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推动会计信息化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更好地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会计力量。
综上所述,新会计法通过一系列创新性的规定与要求,为会计工作的数字化转型指明了方向,也为会计信息化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数字化转型的浪潮中,会计行业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迈向智能化、自动化、高效化的新阶段。这不仅极大地提升了会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更为企业的决策支持、风险防控、价值创造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展望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新会计法的深入实施,我们有理由相信,会计工作的数字化转型将更加深入、广泛,会计信息化也将迎来更加高质量的发展,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注: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仅引用国家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部分内容,完整内容见国家财政部会计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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