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启动2024会计所执业质量检查
各市州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 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37号)等通知要求,结合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2024年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监督提质年”主题活动部署安排,湖南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局与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联合开展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就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以周期性检查为基础,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和日常监管所掌握的信息,建立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检查情况及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确保5年周期内对事务所的检查全覆盖。2024年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局和省注协决定对68家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见附件1)的执业质量进行联合检查,在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的同时,对存在以下重点情形的事务所加大抽查力度:
(一)业务规模较大的,发生重大合并、分立、重组或新批准设立的,或者人员变化较大的;
(二)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业务量增长迅速、承接业务数量等与事务所人力资源明显不匹配的;
(三)人员结构异常,或者注册会计师主要靠外部引进的;
(四)日常监管中发现执业质量较差、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或投诉举报较多的(含中注协或其他单位部门转交省注协处理的执业质量问题和网络售卖审计报告等事项);
(五)与境外事务所或国内大型事务所合作项目较多的。
二、检查时间
现场检查从8月开始。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提前3天通知被检查事务所。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检查范围重点关注最近一年出具的审计报告,必要时可追溯以往年度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对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相关要求,突出重点,聚焦问题,注重实效,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职业道德的遵循(包含独立性)、内部治理机制及具体业务项目质量等情况。重点检查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业务量增长迅速、承接业务数量等与事务所人力资源明显不匹配的,涉嫌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一体化管理不到位的会计师事务所,重点关注未保持职业怀疑态度、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等审计质量问题,以及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职业道德的遵循(包含独立性)和事务所一体化管理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注协和会计师事务所要将年度执业质量检查作为加强财会监督的有利契机和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各项配合和迎检工作。相关市州注协要督促辖区内被检查事务所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积极协助现场检查工作。
(二)被检查事务所要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检查组进场之后,要为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安排全体合伙人(股东)和注册会计师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配合检查组工作、及时向检查组提供检查工作所需要的资料等,切实配合检查组的现场检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回避、推迟或拒绝检查。
(三)请各被检查事务所认真梳理业务报告及工作底稿等资料并完成自查工作,于7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2)报送省注协业务监管部。
联系方式:省注协业务监管部0731-85165432
地 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办公楼19楼
电子邮箱:hncpa_jgb@163.com
附件:1.2024年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名单
2.2024年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自查报告(模板)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7月25日
随着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全面展开,相信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也将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检查标准,确保检查工作的有效性。我们坚信,通过此次检查,将进一步提升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会计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