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交通知
一、会费计算标准
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计算标准,按照新修订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会协 〔2023〕6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团体会费
1.上年度业务收入在 500 万元(含)以下的,按2万元/年/所计算;
2.上年度业务收入在 5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按20万元/年/所计算;
3.上年度业务收入在 5000万元至5亿元(含)的,按200万元/年/所计算。
4.上年度业务收入在5亿元以上的,按800万元/年/所计算。
但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上述标准确定的会费数额高于其上年业务收入的0.45%的,按照比较孰低原则,高出部分免予交纳。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
(二)执业会员会费
执业会员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交纳会费,女性执业会员生育当年免交个人会费。
(三)非执业会员会费
2024年本省非执业会员暂免会费。
二、会费交纳方式及途径
为了方便会计师事务所会费交纳,已将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数据嵌入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会费管理模块,会计师事务所只需扫描二维码(具体见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填写会计师事务所编号后核对事务所名称及金额无误后直接交费即可。会计师事务所也可通过银行汇款交纳会费。
三、会费上交时间
截止2024年8月25日前上交完成。
四、发票获取方式
2024年各会计师事务所会费发票全部开具电子发票。省直管事务所的会费发票可以在银行转账后,带着开票信息直接到省注协306房间领取;其他各市属事务所的会费发票开票信息由各市注协汇总后上报省注协。
联系电话:0371-65747388
以上就是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各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通知,希望各会计事务所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同时,协会也将继续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优化服务流程,为会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我们期待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能够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密切关注协会后续发布的详细通知及操作指南,确保会费收缴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