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您当前选中区域: 共0所分校

优路教育小程序

好课不断干货多,官方在线学习平台

看课、刷题、领资料

优路教育APP

专属移动课堂充电备考随时随地

听课做题 综合备考学习

消防设施操作员APP

掌上学习便捷备考

三维实操 交互动画
  • 优路教育APP 消防设施操作员APP 小优督学小程序 优路教育小程序 优路PC客户端 优路教育公众号 消防3D课堂APP/消防3D仿真学习平台
  • 优路教育公众号 学在优路服务号 优路二级建造师 优路一级建造师 优路消防工程师 药师考试通 优路教师 优路心理师培训 会计师考试通
  • 优路二建学术中心 优路一级建造师 优路造价工程师 优路消防工程师 优路安工学术中心 药师考试通 会计师考试通 优路教师
  • 优路教育小程序 小优督学小程序 优路备考小程序 优路医考小程序 优路考研小程序 一建刷题宝小程序 监理刷题宝小程序 二造刷题帮小程序

这些考生可免考注会科目1-4科?!快看看你是否满足条件?

2023-03-31 17:31

距离注会报名只剩6天时间,各地注协陆续发布了报名简章。各注协发布的通知中,第九点基本都是“专业阶段考试免试”,甚至有的注协会明确如何申请。

 

比如重庆注协在今年的报名简章中就明确提出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免试申请资料需要在2023年11月10日前提交到重庆注协:

 

那么注会免试具体有哪些政策呢,我们一起来看下~

 

注会面试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工作,提高考试工作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负责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免试管理工作。

 

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负责本地区免试资格审查、文件审核上报及审批结果通知等工作。

 

第四条 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个专长科目的考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免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

 

第五条 免试申请人应当填写《20XX 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报地方考办审核。

 

第六条 地方考办应当审查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真实性。签发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的机构不属于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机构的,应当审查该机构的高级技术职称评审资格。

 

第七条 地方考办应当审核免试申请人的免试科目。

 

第八条 地方考办应当在对免试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审核无误后,制作上报文件。上报文件包括:

(一)地方考办关于免试申请人申请免试的请示;

(二)20XX 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汇总表;

(三)20XX 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含近期标准证件照片);

(四)免试申请人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和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五)免试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在《20XX 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中“地方考办意见”栏内,地方考办应当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资料中应当注明“原件已审核,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地方考办公章。

 

第九条 地方考办应当在上报文件的同时,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中免试管理模块上报电子数据。免试申请人员报送的相关材料的档案管理,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 财政部考办应当对地方考办上报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并在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免试生效年度为免试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第十一条 境外符合豁免部分考试科目人员(简称豁免申请人),可直接向财政部考办提出豁免申请。

 

第十二条 豁免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豁免申请表;

(二)符合豁免条件的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境外会计职业组织的会员证书复印件;

(五)近期标准证件照片。

 

第十三条 财政部考办应当对豁免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14 年 6 月 3 日起施行。2012 年 8 月 28 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印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财考〔2012〕5 号)同时废止。

 

附:1.××省关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申请免试的请示(式样)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式样)

3.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汇总表(式样)

4.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豁免申请表(适用于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或专业资格课程合格人员)

5.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豁免申请表(适用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

 

通过以上通知可知,注会免考人群有三类:

1、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考CPA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2、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考CPA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以上符合条件(第一条、第二条)的免试申请人可以免考CPA专业阶段一门考试。

 

另外第3类,就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了豁免考试协议,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考专业阶段的部分科目考试,一般都是免多门。

 

注意:考生根据当地注协或考办的通知提交免试申请,通过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且不得变更。

 

据了解,目前持HKICPA(香港注册会计师公会)证书、可免考CPA四门;通过ACA考试,可免考CPA两门。

 

注:文章部分素材来源于注册会计师协会,经小优整理后发布,仅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涉及侵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资讯
在线客服

关注公众号

领取备考资料

关注公众号

优路教育小程序

看课 | 刷题 | 领资料

官方小程序
下载APP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