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在灾后修复工程中如何控制成本并保障质量?

2024-09-25 14:22

鉴于近期台风“摩羯”给海南省部分地区带来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对在建工程项目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为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进行,合理、公正地处理因台风导致的工程计价问题,保障建设项目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就台风“摩羯”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的工程计价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台风“摩羯”灾后恢复重建有关工程计价问题的指导意见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台风“摩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设项目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现就台风“摩羯”灾后恢复重建有关工程计价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本次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其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执行;合同无约定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7)中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二、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应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应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

三、因台风影响造成的监测、检测及专家论证费用增加由发包人承担。

四、台风来临前,为减少台风损失,应发包人要求或施工单位报送发包方同意后所发生的加固、遮蔽遮挡等措施增加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由发包人承担。

五、由于台风造成不能按时竣工,其工期应合理顺延。发包人要求赶工的,赶工费应由发包人承担。

六、灾后复工复产过程中,各参建主体应做好有关技术资料、影像资料等证据的收集和工程量确认工作,对在建工程因台风影响造成的损失和工程清理、修复费用据实结算,由发包人承担,具体内容包括以下:

1.基坑排水、地面、道路开裂或沉陷等应急处理工程。

2.坑槽清淤、塌方开挖、清洗工程。

3.服务于工程实体项目的措施项目(如脚手架、模板及支撑、安全网、防护设施等)的修复。

4.钢筋工程的拆除、修复及重新制作、安装。

5.管网工程的修复及清淤。

6.已进场用于实体工程的材料、设备及苗木的损失。

7.已完成的实体工程需进行修复或重新施工的。

以上项目产生计日工的,原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无约定的可参考当前市场计日工单价。

七、本意见未尽事宜请咨询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信息来源: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本指导意见旨在明确台风“摩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中计价问题的处理原则和责任划分,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为各参建主体提供明确的操作依据。各相关单位应严格遵照执行,并积极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同时,我们也鼓励各参建主体在恢复重建过程中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克服困难,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完成。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以便获得进一步的指导和帮助。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持续关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为各参建单位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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