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造《工程计价》:施工阶段合同价款调整与结算要点
在2024年的造价工程师(一造)《工程计价》的广阔领域中,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与结算作为项目管理中的关键环节,直接关乎项目成本控制、经济效益实现及各方利益平衡。这一阶段,随着工程实践的深入,各种不可预见因素逐渐显现,如何科学、合理地调整合同价款,确保结算过程的公正、透明,成为考验造价工程师专业能力的重要标尺。本文将深入探讨施工阶段合同价款调整的原则、依据、流程及常见问题,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知识点:法律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例题: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采取的调整合同价款原则为( )。
A.按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
B.合同价款均应予以调整
C.合同价款均不予以调整
D.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应于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知识点: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例题:某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为1000m³,施工中变更为800m³,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综合单价为500元/m³,投标报价为450元/m³,投标人报价浮动率为4%。合同约定,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允许调整综合单价。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应为( )元/m³。
A.408
B.450
C.495
D.500
知识点:物价波动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例题:施工合同中约定,承包人承担的钢筋价格风险幅度为±5%,超出部分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GB50500-2013)造价信息法调差。已知承包人投标价格、基准期发布价格分别为2400 元/t、2200 元/t,2019 年 7月造价信息发布价为2600元/t。则7月钢筋的实际结算价格应为( )。
A.2280
B.2690
C.2480
D.2280
知识点:索赔
例题: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规定承包人只能索赔费用和利润的事件有( )。
A.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付材料和设备
B.因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试运行失败
C.发包人在工程竣工前提前占用工程
D.工程移交后因发包人原因出现新的缺陷或损坏的修复
E.因不可抗力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清理工程的
知识点:工程计量
例题:工程计量的原则主要不包括( )。
A.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
B.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计量
C.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D.成本加酬金合同按照总价合同的计量规定进行计算
知识点:预付款
例题:在用起扣点计算公式T=P-M/N确定起扣时间和扣回比例时,计算公式中的M通常是指( )。
A.起扣点
B.承包工程合同总额
C.工程预付款总额
D.主要材料及构件所占比重
知识点:质量保证金的处理
例题:关于质量保证金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B.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C.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D.缺陷责任期一般为2年
答案
例题:答案:A
解析: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按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
例题:答案:B
解析:最高投标限价相应综合单价记作P2=500元/m³,原投标报价记作P0=450元/m³,结算单价记作P1。因为800÷1000=80%,工程量减少超过15%,所以结算单价可能调高或不变。P2×(1-L)×(1-15%)=500×(1-4%)×(1-15%)=408元/m³因为408 元/m³<450 元/m³,即 P2×(1-L)×(1-15%) ,所以 P1不进行调整,按原来的投标报价450元/m³进行结算。
例题:答案:C
解析:2019 年7月信息价上涨,应以较高的投标价格为基础计算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2400×(1+5%)=2520(元/t)。因此钢筋每吨应上调价格=2600-2520=80(元/t)。2019 年7月实际结算价格=2400+80=2480(元/t)
例题:答案:BD
解析:提前向承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可以索赔费用,发包人在工程竣工前提前占用工程,可以索赔工期、费用和利润。因不可抗力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清理、修复工程,只能索赔费用。
例题:答案:D
解析:工程计量的原则包括下列三个方面:(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2)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计量。(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成本加酬金合同按照单价合同的计量规定进行计算
例题:答案:C
解析:M指工程预付款总额。
例题:答案:B
解析: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选项 A 错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选项 C错误;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选项 D错误。
综上所述,2024年一造《工程计价》中关于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与结算,是确保工程项目经济目标实现的重要一环。通过严格遵循调整原则,明确调整依据,优化调整流程,并妥善处理常见问题,可以有效控制项目成本,保障各方利益,促进项目的顺利竣工。造价工程师应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灵活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为工程项目的成功实施贡献专业力量。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未来合同价款调整与结算工作将面临更多挑战与机遇,持续学习与创新将是每一位造价工程师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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