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第13批一级造价工程师遗失补办证书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发布了关于2024年第13批一级造价工程师遗失补办证书的通知,旨在为因故遗失证书的专业人员提供便捷的补办服务。此次通知的发布,体现了主管部门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的严谨性与人性化关怀,确保了持证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人员名单如下(详情见附件):
序号 | 姓名 | 现聘用单位 | 业务类型 |
1 | 张*银 | 新疆中卓景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证书补办申报 |
2 | 汪* | 新疆润标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证书补办申报 |
请所在单位即日起,持注册人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下附模板)、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在委托书背面)、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注册人两寸照片1张(不限底色)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A区3楼住建窗口领取。
联系电话:0991-2822564
我们诚挚地提醒所有遗失证书的一级造价工程师们,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补办申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竭诚为大家提供高效、便捷的补办服务,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都能尽快领取到新的执业资格证书。同时,也请大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