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4年9月6日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流程
为持续保障工程造价领域的专业性与规范性,根据国家及北京市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9月6日起实施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流程,特发布本通知。延续注册是确保工程师们持续保持专业资格、适应行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我们鼓励并提醒所有即将到期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及时启动延续注册程序,以维护个人职业资质的有效性,并继续为工程建设领域贡献专业力量。
北京近一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已完成。请您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加盖延续章。具体名单请查看附件,领取规则如下:
一、领取方式
(一)持证人本人领取方式
持证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延续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加盖延续章。
(二)委托他人领取方式(选择其中一种即可)
1.受托人持本人和持证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延续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加盖延续章。
2.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的持证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领取申请》原件及延续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加盖延续章。
注:如果延续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遗失或破损的,可申请补办注册证书。
二、温馨提示
1.身份证件应在有效期内,且含有姓名、照片、出生日期及身份证件号码。
2.如持证人、受托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的,可通过实名认证出示有效电子身份证件供工作人员在线查验。
3.因持证人长期在外省市或境外工作等原因无法提供身份证件原件的,可由受托人与持证人本人通过手机视频连线方式,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两名工作人员鉴证下,完成持证人委托意愿及身份证件原件的核验工作。
4.《单位领取申请》中应包含单位名称、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证书信息(持证人姓名、证书名称、注册类别、领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受托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三、领取编号
持证人、受托人请先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取证信息),按申办事项查询相关通知,取得领取编号后,再按要求加盖延续章。
注:为提高办事效率,您可在加盖延续章时向工作人员出示领取编号。
四、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
领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C岛。
联系电话:010-89150138。
我们坚信,通过本次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流程的顺利执行,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北京市工程造价行业的专业人才队伍,为构建更加高效、规范、可持续的工程建设环境奠定坚实基础。请各位工程师密切关注后续通知及指引,确保按时完成延续注册手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请随时联系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一如既往地为大家提供更好的服务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