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2024年第19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2024年第19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相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核,本批次共有数百名申请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初始注册条件,现予以公示并公告。此批名单的公布,旨在进一步加强我国工程造价领域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工程造价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有914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各省份人员名单汇总(人员详情见附件):
北京市:共61人、上海市:共37人、天津市:共15人、重庆市:共26人、山西省:共28人、内蒙古自治区:共7人、辽宁省:共17人、吉林省:共12人、黑龙江省:共9人、河北省:共37人、江苏省:共68人、浙江省:共40人、安徽省:共27人、福建省:共29人、江西省:共42人、山东省:共66人、河南省:共45人、湖北省:共35人、湖南省:共30人、广东省:共67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共17人、海南省:共5人、四川省:共64人、贵州省:共12人、云南省:共25人、西藏自治区:共4人、陕西省:共31人、甘肃省:共16人、青海省:共3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共5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13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2人、铁路行业:共1人、中建总行业:共3人、化学工程行业:共1人、中石油行业:共2人、海洋石油行业:共2人、可再生能源行业:共4人、煤炭行业:共2人、电力行业:共4人
本次公布的2024年第19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工程造价领域人才选拔与培养工作的一次重要成果展示。这些成功获得注册资格的工程师们,将在未来的工程造价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贡献力量。同时,我们也期待更多有志于工程造价事业的专业人才能够加入这一行列,共同为我国工程建设事业的繁荣与进步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