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

北京2024年8月19日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加盖事宜

2024-08-29 14:24

为了保障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特此发布关于2024年8月19日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延续加盖事宜的通知。此通知旨在明确延续注册的具体要求、办理流程以及时间安排,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造价工程师能够顺利完成注册证书的延续工作,继续合法、有效地在行业内执业。

 

延续注册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聘用单位名称 备注
1 卢* 北京中迪信众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延续不换证,有效期至:2028-08-25
2 陈* 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延续不换证,有效期至:2028-08-25
3 赵*英 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延续不换证,有效期至:2028-08-25
4 孙*冰 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延续不换证,有效期至:2028-08-25
5 李* 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延续不换证,有效期至:2028-09-16
6 张*文 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延续不换证,有效期至:2028-08-25
7 初*新 北京恒泰德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延续不换证,有效期至:2028-09-16
8 王*华 北京城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延续不换证,有效期至:2028-09-16
9 姜*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延续不换证,有效期至:2028-09-16

(人员详情见附件)

一、领取方式

(一)持证人本人领取方式

持证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延续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加盖延续章

(二)委托他人领取方式(选择其中一种即可)

1.受托人持本人持证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双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延续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加盖延续章

2.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的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领取申请》原件及延续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加盖延续章

注:如果延续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或破损的,可申请补办注册证书

二、温馨提示

1.身份证件应在有效期内,且含有姓名、照片、出生日期及身份证件号码。

2.如持证人、受托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的,可通过实名认证出示有效电子身份证件供工作人员在线查验。

3.因持证人长期在外省市或境外工作等原因无法提供身份证件原件的,可由受托人与持证人本人通过手机视频连线方式,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两名工作人员鉴证下,完成持证人委托意愿及身份证件原件的核验工作。

4.《单位领取申请》中应包含单位名称、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证书信息(持证人姓名、证书名称、注册类别、领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受托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领编号

持证人、受托人请先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取证信息),按申办事项查询相关通知,取得领取编号后,再按要求加盖延续章

注:为提高办事效率,您可在加盖延续章时向工作人员出示领取编号。

、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

领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C岛

联系电话:010-89150138

 

我们诚挚地提醒所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相关单位,务必重视此次注册证书延续加盖工作,按时提交申请并准备好所需材料。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全力以赴为各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确保延续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推动我国造价工程师行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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