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

2024年一造《工程计价》考频分析:增值税

2024-07-13 10:35

在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这一专业科目中,增值税的相关知识点无疑是考核的重点之一。作为一级造价工程师的专业素养组成部分,掌握增值税的计算方法、税率变动的影响以及其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是至关重要的。本文将对增值税在近年来考题中进行详细分析,帮助广大一级造价工程师考生更好地理解并准备相关内容,确保在考试中能够熟练掌握并运用该部分知识,从而顺利通过考试。

 

考点四、增值税

 

(一)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增值税=税前造价×9%=含税造价/(1+9%)×9%

税前造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

 

(二)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增值税=税前造价×3%=含税造价/(1+3%)×3%

税前造价各项费用中均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简易计税的适用范围】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其中小规模纳税人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的企业。
2、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
3、为甲供工程提供服务。甲供工程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4、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服务。施工许可证注明或承包合同注明开工日期在2016 年4 月30 日以前的工程项目。

 

(三)建筑业的增值税税务筹划

合理选择计税方法

1、计税方法的选择主体。根据有关规定,计税方法的选择权归属于纳税人,具体到建筑行业,计税方法的选择权应归属于承包人。一般纳税人可就不同应税行为选择不同的计税方法,但一经选择,36 个月内不得变更。

2、计税平衡点的选择。选择何种计税方法实际上关键取决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当预判的可抵扣进项税额达到承包合同总额的一定比例时,两种纳税方法的实际税负可能相等,称为无差别平衡点可抵扣进项税额。

 

【典型例题】假设某项目一般纳税人含税的合同总额为10 000 万元,预判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X,工程分包的合同金额为2000 万元,在不考虑各项附加税的条件下,则此项业务的无差别平衡点可抵扣进项税额为:

 

10000×9%/(1+9%)-X=(10000-2000)×3%/(1+3%)

X=593(万元)

意为着当预判的可抵扣进项税额高于593 万元时,此承包项目应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反之,应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掌握增值税的计算及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对于一级造价工程师而言是基本要求也是职业发展的需要。因此,所有备考一级造价工程师的考生都应将增值税相关的内容作为复习重点,不断提高自己在这方面的解题能力和应用水平,以便在未来的实际工作中能更加得心应手,体现出一级造价工程师的专业价值和行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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