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

点击查看!2024年江西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公告已发布

2024-06-13 14:24

2024年度江西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公告来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27号)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区设置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共同负责江西考区考试工作,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2024年江西一级造价工程师考务工作计划表),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科目设置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应试人员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条件(附件2)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告知承诺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对存疑的证明事项,必要时可要求应试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实承诺的处理

核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应试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有不实承诺行为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打印准考证前,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3.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试人员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或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员名单将于成绩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试网进行考后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应试人员应持续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报名信息核查、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应试人员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应试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应试人员填报(预留)的手机号码能接受本次考试的相关信息,且能正常显示短信、彩信内容;同意填报(预留)的手机号码接受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考试违纪违规处理的告知和处理决定等信息)。

应试人员报名时必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报名信息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按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核查点。

1.网上在线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可继续报名。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比对可直接进行缴费的应试人员在报名期间无需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应试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现场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请应试人员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应试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各地应当引导相关人员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应试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

2.现场人工核查

下列应试人员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4)撤回承诺申请的;

(5)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

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管理办法(含省直、中央驻赣单位),由所在单位根据报考专业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所有应试人员初审合格后由相关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报考土木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专业的应试人员按单位属地将材料报送到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现场人工核查点(附件3)。

报考水利工程专业的应试人员按单位属地将材料报送到各设区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现场人工核查点(附件4)。

报考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应试人员按单位属地将材料报送到各设区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现场人工核查点(附件5)。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材料一、二可在江西人事考试网“疑难解答-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报考相关材料”中下载):

(1)经办人员承诺书1份;

(2)已盖单位公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含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科目等);

(3)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4)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学位证明(国、境内:学信网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国、境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学历学位认证书);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单位盖章);

(6)其他符合应试人员自身报考条件的相应材料。

(三)网上缴费。

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应试人员详细页面查看确认结果,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缴费完成后,应试人员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缴费完成后任何信息不得更改,不予退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者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大纲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以下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

 

六、考试收费

考试费用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江西省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23号)的规定收取,即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

 

七、信息管理

考务管理工作使用通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B/S版,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见附件6。

 

八、有关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信息来源:江西省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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