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首都医科大学第十临床医学院博士“申请-考核”制(补充批次)招生办法
首都医科大学第十临床医学院,立足于医疗教育与科研创新的前面位置,正式颁布了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补充批次)的招生办法。此办法紧跟《首都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补充批次)招生简章》的核心指示,旨在为错过首轮申请的杰出学者提供入读医学研究殿堂的机会。
一、培养类型
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学术学位(专业代码非“105”开头的专业及研究方向),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一类是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开头的专业及研究方向),以培养临床医师、口腔医师、中医医师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和临床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
二、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全日制
2、基本学习年限:3年
三、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首都医科大学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且满足报考学院制定的相应实施细则。
四、基本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境外获得学位的,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参加报名。
4、身体健康,符合学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6、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TOEFL≥90分(IBT)。
(2)新GRE≥305分。
(3)WSK(PETS5)考试合格。
(4)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
(5)国家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合格。(6)IELTS(A类)≥6.0。
(7)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8)学校组织的2024年医学博士英语考试成绩≥49分(当年有效)。
此成绩须是在首都医科大学参加考试获得的成绩,在外校报名考试获得的成绩不予认可。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7年内有效(2016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其余英语
成绩5年内有效(2018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
7、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1-6项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须由培养单位提供在读证明),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入学报到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原则上与报考博士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往届硕士研究生或学术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原则上与报考博士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详见附件《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对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要求》。
8、定向就业仅限首医系统内的在职职工报考。
五、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与缴费
1、网上报名
考生于2024年5月6日14:00至5月14日14:00(北京时间,后同)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特别提醒:
(1)为了保证系统正常使用,建议使用火狐、谷歌、360极速或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2)本年度已注册报名(报名号以24开头者)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使用原报名号登录,进入“报考信息管理-报名登记表”,点击“新增”,进行各类信息的填写。本年度未注册过的考生需要在系统中注册。
(3)考生必须按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①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只能在未缴费前进行修改,缴费成功后,所有信息均不可更改。②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③通讯地址应填写详细,要在2024年7日15日之前不会变化,以便顺利接收录取通知书。
④联系电话要为本人常用手机的联系方式,且保持畅通状态以便接收信息。⑤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
(4)每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只可提交一条报名信息。2、缴费
网上报名信息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或因个人原因缴费不成功者报名无效。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缴费时间:2024年5月6日14:00至5月16日14:00。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收费平台每日23:00--24:00关闭,请考生避开此时段缴费。
※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缴费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二)打印《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后,A4纸双面打印《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并签字。
(三)提交材料
考生必须实名进入10025-2024首医博士申请考核报名群-2(钉钉群号:67840014938),报名期间每个工作日下午16:30前,根据当日报名系统向考生发送钉钉实名认证邀请,考生完成实名认证后方可在群内点击链接提交电子版材料。请准备以下申请材料,并按要求提交。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一份(网报后打印签字)。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要求正反面在一页。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盖章版应届毕业硕士生在读证明(按照统一格式)。(每份证书扫为1页)。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要求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每个文件一页。
5、《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和复印件。
6、符合报考要求的英语水平成绩单或证明书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要求PDF版,论文如属保密范畴,应提供论文摘要、目录,加盖学校印章的保密证明材料扫描件。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以一作和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未发表但SCI录用的通知及全文,参加学术会议的论文采用情况(含邀请函、录用证明、会议日程、论文全文)。多篇文章的,需要在所有文章之前添加一页目录,对文章进行编号并提供检索题录,题录格式:[序号]作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9、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综合水平的证明材料,如参与的课题,要求写明在课题中承担的工作或学习收获。取得的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科研相关获
奖证明书扫描件。大会壁报、发言报告。
10、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按首医统一格式下载模板,由专家亲自签字密封后分别邮寄提交,否则以科研不端论处,取消报名资格)。
11、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要求:针对报考导师研究方向做自己的科研计划。内容含立题依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创新点,采取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预期成果,字数3000字以上。
12、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非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入学报到时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进行复审。
13、其他材料
(1)个人简历,中文格式化简历,限1页,含证件照。
(2)个人陈述,要求:用英文撰写,格式不限,可包括既往学习和研究经历,报考原因,学习计划等。
(3)社会活动与奖励,要求:个人特长,硕士期间参与的活动和受到的奖励,并注明其中承担的具体工作。
(4)清晰单人生活照一张,无修图。
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做出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处理,并永久取消其报考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资格。
14、报考定向就业者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证明材料。
15、提交要求
(1)所有电子版材料均需是PDF格式。
(2)电子版材料统一整理成2个附件在钉钉报名群内的入口上传,第1个附件命名:“专业+导师姓名”,包含材料1-14中除7和10以外的所有材料,前加目录页,考生不具备的材料,该页写“无此文件”。第2个附件命名:“硕士学位论文”,内容为材料7。整体格式可参考钉钉智能填表提供的参考附件,附件提交后自动附加的数字为正常现场,请忽略。《思想政治情况表》最迟面试前提交,请考生自行把控时间。
(3)纸质材料提交要求:推荐信由专家手写并签字,内信封封口需由专家亲自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名,外快递袋标注:10025-2-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姓名-考生姓名。请统一采用中国邮政或顺丰快递,其他快递公司及闪送、跑腿等不予接收。
(4)纸质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9号北京胸科医院教育处,101149,贾老师,电话见官网。
(四)截止日期汇总
1、报名日期:2024年5月6日14:00至5月14日14:00
2、缴费日期:2024年5月6日14:00至5月16日14:00
3、电子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完成学校报名缴费考生于2024年5月17日12:00前在钉钉群完成资料上传。
4、专家推荐信请在2024年5月6日14:00至2024年5月17日12:00前寄送(专家推荐信以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5、报名缴费、电子材料和专家推荐信均应按时提交,逾期或不完整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五)资格审查办法及步骤
1、初审
学院教育处组织考核专家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材料做出评价结论,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2、复审
综合考核前一日进行线下核验,所有材料需与前期提交的电子版相同,如有重要补充材料,请现场特别说明,审核留存顺序如下:
(1)审核留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打印签字版。(2)审核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3)审核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留存复印件。留存应届毕业硕士生在读证明。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审核留存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5)《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
(6)审核英语水平成绩单或证明书原件,留存复印件。
(7)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非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应届生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
(8)审核考生提供电子版一致的其他材料,如活动和奖励证书等原件,留存复印件。
(9)考定向就业者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证明材料。
六、综合考核办法
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对专业学位的考生加强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同时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一)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1、知识理论水平与应用能力笔试考核(满分100分)
时间:2024年5月22日--23日(时间如有变化将在钉钉群内通公告,不再逐一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消息)
形式:现场笔试,闭卷,时间3小时。
内容:
①专业基本知识:根据各二级学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②专业外语: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
③专业应用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文献应用能力和科研思维能力,采取撰写文献综述、按指定要求撰写科研设计、临床病历分析等方式。
合格线:60分,合格者方可进入实践能力考核面试。
参加笔试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原件,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和电子设备进入考场,遵守考场规则。各专业进入面试的考生比例不高于1:10,比例不足的以实际合格考生数为准。
2、实践能力考核面试(满分100分)
时间:2024年5月22日--23日。
内容:重点考核英语听说能力、理论基础知识、临床技能与应用能力或实验室技能水平。
形式:由考核专家组通过面试答辩方式对考生逐一考核。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无需PPT汇报。
流程:
(1)英文自我陈述,着重介绍科研经历及成果。
(2)英语听力及答题,阅读材料速览速读。
(3)专家就专业知识水平与应用能力,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现场问答。
合格线:60分。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二)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200分)
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合格线:120分。
各单项考核成绩、总成绩都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七、调剂
第一轮复试完成后,若有空缺名额,则由学校统一安排调剂工作。
八、体检与拟录取
1、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各类考生于复试考核或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2、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对报考同一导师、相同学位类型的考生总成绩进行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导师有扩招名额,学院将按录取总成绩排名顺位替补或调剂录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
3、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入学报到时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审。
5、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报到时将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学院进行核查,无硕士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拟录取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报到时还须提交本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证明。
九、学费标准
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学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0元/人/学年。
十、研究生奖助政策
学校设置各类奖助学金,细则请参见《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
十一、相关问题说明
(一)录取类别说明
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后人事档案转入首都医科大学,户口自愿迁移,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后人事档案和户口不做迁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定向就业全日制博研究士生仅录取首医系统内的在职职工考生。
(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信息说明
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表示该导师2024年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备注◆表示该导师2024年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三)不予报名说明
参加首都医科大学第一批次考核已获拟录取资格者,或已获得其他高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准予参加补充批次报名。
(四)缴费说明
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均按国家规定标准交纳。
(五)其他特殊说明
1、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2、考生应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及学院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及通知,因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若考生未按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的有关规定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责任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审核自身条件。
十二、咨询方式
电话:见官网,贾老师/宋老师(工作日9:00-11:00,13:00-16:00)。
邮箱:yjszs87112@163.com。
确定报名后请考生及时加入钉钉群,个别问题可私信管理老师。招生全过程中请考生保持钉钉在线,及时接收考试信息。未按时入群者不再单独联系,错过考试消息视为弃考。
十三、监督电话
学校电话:(010)83911095(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学院电话:(010)89509239(工作日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