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流程】在职博士报考流程详解
01资格审核
招生单位在初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02申请材料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招生单位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03学术水平考查
考生要进行一般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的学术水平考查。
0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招生单位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要进行。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05体检
考生的体检要求应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等部门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体检。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录取通知
招生单位要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录取前招生单位要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
录取考生的《考生录取情况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被录取考生的考试答卷应由招生单位保留至考生毕业离校为止。未被录取考生的答卷和其他相关材料由招生单位保存一年。
申博考试
申博方式包含双证在职博士和单证在职博士,双证方式需要先通过统一入学考试,单证的可以先参加学习后期进行同等学力申博。具体考试时间由招生单位自定。
毕业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应指定博士生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
1.论文要求及科研工作
2.论文评阅
3.论文答辩
获取证书
双证在职博士毕业颁发在职博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单证在职博士毕业颁发学位证书。(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注意:
1.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通过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况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道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单位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招生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咨询老师:徐老师:18610469317(电话即微信)